跳转到内容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688号决议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第688号决议
伊拉克北部和南部的禁飞区
日期1991年4月5日
会议2982
编号S/RES/688(文件
主题要求伊拉克政府对包括库尔德人在内的伊拉克公民进行保护
投票
10票赞成
3票反对
2票弃权
结果通过
安全理事会理事国
常任理事国
非常任理事国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688号决议是于1991年4月5日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的一项关于伊拉克海湾战争的决议。安理會譴責伊拉克對庫爾德斯坦人民的政治鎮壓,要求伊拉克為消除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並尊重其人民的人權。

安理會堅持要求伊拉克允許國際人道主義組織進入受影響地區,並要求秘書長報告庫爾德人受到伊拉克當局鎮壓影響的情況,利用一切可能的資源滿足民眾的需求。 它還要求伊拉克與秘書長和國際組織合作,協助開展人道主義援助工作。

該決議以 10 票贊成、3 票反對(古巴、也門和津巴布韋)和 2 票棄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獲得通過。

法國、英國和美國其後使用第688號決議在伊拉克建立禁飛區,以保護伊拉克的人道主義行動,儘管該決議沒有明確提及禁飛區。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