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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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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振方(1874年—1932年),通甫,号节庵浙江省紹興府上虞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生平

羅振方是羅振玉的族人[原創研究?]。他是清朝光绪壬寅补行庚子辛丑恩正并科举人。后来他曾任直隶州知州、奉天候补知县。此后,1905年(光緒31年),他任東三省留日学生監督。中華民国成立後的1912年(民国元年),他历任奉天省盐務司总務科科長、北京政府財政部佥事。翌年5月,他任直隷省熱河国税籌備处分处長。同年9月,他任農林部次長,一度代理農林总長。11月,他任東三省盐運使。1915年(民国4年)3月,他任北京盐務署督办。[1]

1917年,京畿、直隶一带发生洪水,罗振方任直隶、京畿水灾河工坐办。1920年2月熊希龄香山慈幼院院长,施今墨任副院长,10月施辞职,罗振方接任副院长。1922年2月,罗振方因病辞去副院长职务。罗振方病愈后,在山海关附近创办柳江煤矿,任总经理。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日本人将煤矿搞垮。[1]

1932年,他因脑中风病逝。[1]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1.3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劉寿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罗振方 慈善家,罗氏通谱网,2005-1-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國北京政府
前任:
陳振先
農林総長(代理)
1913年9月
繼任:
張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