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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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Taipei Water Management Branch, WRA, MOEA(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經濟部水利署署徽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經濟部水利署
授權法源經濟部水利署組織法
主要官員
分署長劉秀鳳
副分署長
秘書
任命者水利署署長
任期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5科、4室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4年
2023年9月26日(改制)
前身機關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聯絡信息
地址 臺灣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45巷5號4、5樓、7樓左側
電話+886 2 9173282~5
網站[1]

經濟部水利署區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經濟部水利署所屬機構,也是台灣第一個經由都市計畫法設立的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之專責機關,負責管理新店溪青潭堰上游集水區水源、水質、水量安全與潔淨,以保護供應雙北地區目前約五百萬人口自來水水源、水質不受破壞與污染。

轄區

包括新店溪(含北勢溪及南勢溪)青潭堰上游集水區,涵蓋新北市新店、烏來、石碇、坪林、雙溪等五區,集水區面積廣達717平方公里,約佔全新北市行政區域面積的三分之一。全區南高北低,海拔高度介於50至2,500公尺,保護區面積約佔95%。

沿革

  • 1984年2月及5月,臺北水源特定區計畫陸續發布,係國內第一個經由都市計畫法設立之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
  • 1984年4月1日,臺灣省政府設置「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簡稱水源會)專責管理。
  • 1999年,配合臺灣省精省,改制為「經濟部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
  • 2002年,配合經濟部水利署成立,水源會併入水利署,改制為「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
  • 2023年9月26日,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再改制為「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也是目前臺灣唯一設有專責機關負責管理的水源保護區。

組織

  • 分署長
    • 副分署長
      • 秘書

行政單位

  • 企劃科
  • 水質科
  • 保育科
  • 管理科
  • 建管科
  • 秘書室
  • 人事室
  • 主計室
  • 政風室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