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政時期立法院第二屆立法委員名單
(重定向自第2屆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立法委員)
訓政時期立法院第二屆立法委員,指1930年12月至1932年12月任職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第二屆立法院立法委員。
名單
- 院長:胡漢民(1931年3月3日免)→林森(1931年3月3日-12月9日免)→邵元冲(1931年3月23日起代理林森)→張繼(1931年12月9日-1932年1月31日)→覃振(代理張繼)→孫科(1932年1月31日任,未就任)→覃振(代理孫科)
- 副院長:林森(1931年3月3日免)→邵元冲(1931年3月3日-1931年12月29日)→覃振(1931年12月29日-1932年5月14日)→邵元冲(1932年5月14日任)
- 委員(以國民政府令[3]為序):呂志伊、宋美齡、焦易堂、史尚寬、陳肇英、林彬、馬寅初、戴修駿、陶玄、彭養光、馬超俊、恩克巴圖、鈕永建、孫鏡亞、馮兆異、樓桐孫、吳尚鷹、張志韓、王用賓、蔡瑄、劉盥訓、趙士北、莊崧甫、盧仲琳、劉積學、周緯、羅鼎、鄧召蔭、曾傑、衛挺生、傅秉常、張鳳九、陳長蘅、方覺慧、劉克儁、王葆真、朱和中、吳鐵城、劉景新、鄭愾辰、魏懷、史維煥、朱履龢、黃右昌、郗朝俊、張默君、劉師舜、李書華、竺景崧
張維翰(1931年10月12日補)、王柏齡(1931年10月12日補)、胡庶華(1931年10月12日補)、南桂馨(1931年10月12日補)、黃序鵷(1931年10月12日補)、董修甲(1931年10月12日補)、趙迺傳(1931年10月12日補)、王伯秋(1931年10月12日補)、程中行(1931年10月12日補)、狄膺(1931年10月12日補)、諾那呼圖克圖(1931年10月12日補)、何遂(1931年10月12日補)、凌陞(1931年10月12日補)、廣祿(1931年10月12日補)、鄧家彥(1931年10月12日補,1932年5月19日辭免)、傅汝霖(1932年5月4日補)、賈士毅(1932年8月10日補)、李仲公(1932年9月9日補)。
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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