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機營管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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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機營管理大臣,為清朝主管神機營職官,員額不限,由皇帝於王公、領侍衛內大臣八旗都統副都統前鋒統領護軍統領內特簡充任。

建置

道光十九年(1839年),御前大臣奕紀奏請建置神機營,設職官,鑄造印信,以奕紀為管理大臣。咸豐十一年(1861年),下設專操大臣16人。同治初年,改訂官制,上設神機營掌印管理大臣[1][2]

参考文献

  1. ^ 朱金甫、張書才編,《清代典章制度辭典》,(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1年7月,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工具書叢刊),頁536。
  2. ^ 清史稿》,卷一百十七,志九十二,職官四,神機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