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白瑩(15世紀—15世紀),宏德廣東韶州府樂昌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白瑩是洪武二十九年舉人白思謙之孫,正統九年(1444年)中舉人,十三年(1448年)成進士[2],獲授戶科給事中,曾上疏錄用死難大臣後裔,又曾上疏裁減官員以節省糧儲、將納桑折現入賦稅解決民困與重申洪武年間舊典制優恤官員[3],讓縣人稱頌其恩德,六科奏草多出自他手,單年代久遠沒有流傳,死後入祀鄉賢祠[1]

引用

  1. ^ 1.0 1.1 同治《樂昌縣志·卷九·人物志》:白瑩,字潤禧,思謙孫,攄藻發奇,淵源有自,舉正統十三年進士,授戶科給諫,忠鯁自持,馳聲瑣闥,疏錄一時死難諸臣之後,又疏罷樂昌河泊所,及減桑絲紅船額稅,邑人頌德不衰,凡諫垣諸草多裁自瑩手,世遠莫傳,祀鄉賢。
  2. ^ 同治《樂昌縣志·卷八·選舉志》:進士……明 五人……正統十三年戊辰科彭時榜 白瑩 思謙孫,官戶科給事中,詳人物志……鄉舉……明 三十五人……正統九年甲子科 白瑩 戊辰進士
  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七·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三十五》:(景泰三年六月庚午)戶科給事中白瑩言三事:一減官員以省糧儲湖廣郴州、桂陽、興寧等州縣里甲不及二十,錢糧不及萬石,廣東樂昌縣河泊所課米不及三百石,宜裁革同知、縣丞、主簿及河泊所衙門;二折桑絲以甦民困,廣東韶州等府六縣農桑絲絹土無出,產科價費繁,請如始興縣例每匹折納銀五錢,同折糧銀解京交納;三申舊典以優官員,洪武中凡京官本戶雜泛差役俱為優免,今聞各處將京官之家編作水馬驛站等役,請申明舊章一槩優免,詔悉從之。

參考文獻

  • 同治《樂昌縣志》·卷八·選舉志
  • 同治《樂昌縣志》·卷九·人物志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七·廢帝郕戾王附錄第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