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明
王怀明(1891年—1982年6月11日),字念文,山西新绛县人。中国近代政治人物、教育家。
生平
早年毕业于山西法政专门学校,后赴美国留学,进入芝加哥西北大学法学院,1922年毕业,获硕士学位。回国后,任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1923年后,任山西高等法院第二分院院长。1932年,任太原绥靖公署军法处处长。1938年2月,任山西省政府秘书长兼教育厅长[1]。1943年4月,任国立山西大学校长。1946年4月,被指派为山西省临时参议会议长;7月正式选举为议长,兼任山西奖惩委员会主任委员[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去台湾。1950年至香港。旋转赴美国,在芝加哥西北大学任教,继续研究法学,获博士学位。1955年定居美国,在孔祥熙办事处协助处理私人函电。1982年5月8日回北京;同年6月11日病逝于太原,终年91岁[3]。
参考
- ^ 周川主编. 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人物辞典. 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 2012.01: 43. ISBN 978-7-5334-5607-8.
- ^ 张宪文等主编. 中华民国史大辞典.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2001.08: 163. ISBN 7-80643-456-9.
- ^ 丁天顺,许冰编著. 山西近现代人物辞典. 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 1999.11: 45. ISBN 7-80598-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