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洪火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洪火煉

洪火煉(1888年6月21日—1953年5月24日),日治時期曾更名芳澤煉平[1]:339台灣南投草鞋墩(今草屯鎮)人。

洪火煉於清光緒十四年(1888年)出生於今南投縣草屯鎮。明治四十年(1907年)草鞋墩公學校畢業後,考取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但因家計問題而退學。曾向政府承包抄封地種植甘蔗,擔任明治製糖會社原料委員,因而逐漸致富。1914年與地方士紳成立草鞋墩信用組合,歷任常務理事、組合長等職務。

曾擔任台灣產業組合聯合會會長。昭和十一年(1936年)出任臺中州協議會員,十五年(1940年)被任命為臺中州會議員。[1]:339並於1944年獲選台灣總督府評議員

洪火煉在日治時期曾受到台灣產業功勞者、產業組合功勞者、台灣殖產興業功勞者、國民貯蓄功勞者等表彰。昭和十五年(1940年)出席皇紀二千六百年式典(紀元二千六百年記念行事日语紀元二千六百年記念行事)。[1]:339

二戰後,歷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臺灣省參議員、臨時省議會議員、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2]

家族

  • 洪聯魁(1853-1912)為清代文秀才,1898年任南投弁務署參事,應當局諮詢以策鎮撫。[3]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受紳章。[4]洪火煉為次子,長子洪得中。

註釋

  1. ^ 1.0 1.1 1.2 《台灣人士鑑》. 興南新聞社. 1943年. 
  2. ^ 數位典藏>臺灣省議會專區>歷屆省議員查詢>洪火煉. 臺灣省諮議會. [2017-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8) (中文(臺灣)). 
  3. ^ 《草屯鎮誌》,頁933
  4. ^ 臺灣總督府府報 (中文(臺灣)). [失效連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