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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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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名認同指一個社群族群對自己產生負面的認同感,因而竭力排斥自己的母文化及表徵,並向另一文化迅速靠攏或同化。中文著作裏最早出現於臺灣人類學家謝世忠所著《認同的污名——台灣原住民的族群變遷》一書,此概念亦常以其他的字眼表達,如「自我負面標籤」等,但沒有產生和「污名認同」一樣的固定術語。

概念

「污名認同」最早用於闡析台灣原住民的文化現象,指出由於原住民長期身處社會非主流的邊緣位置,不管於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皆處於劣勢,於社會多屬於低下階層,因此令原住民對自己的文化產生厭惡,認同主流社會的對自身的歧視,認為自己的文化落後、卑微、老土,結果形成對原住民文化的排斥,並刻意的迅速向漢文化靠攏。其後「污名認同」一詞亦有應用於其他社群(如妓女)的研究分析之中。「污名認同」是貼標籤污名化人身攻擊行為的產物。

污名認同往往是文化殖民的手段之一。殖民者透過教育、行政、法令等途徑,使殖民者的語言文化成為社會的高階文化,及知識份子的表徵,令本土文化相對成為落後、低下的符號,使殖民地人民對自身文化產生污名認同,從而產生對殖民者文化的崇敬之情。然而,由於殖民地中殖民者的統治族群一般於整個社會中佔絕對少數,因此雖然能令被統治的主流族群產生對殖民者文化的崇敬,但較難使主流族群快迅轉向至殖民者的文化。於此情況下,被殖民者的文化依然保持強大的活力,與殖民者文化分佔不同的社會階層。例如在印度英國文化和語言雖然享有較高的聲望,但卻一直只限英國人及少數英國化的印度高尚階層所有,廣大的印度平民雖然亦經常受英國文化影響,也較崇敬英國文化,但卻沒有因此放棄自己的文化。

如果一個國家內沒有予非主流族群平等的語言和文化權益,也往往使非主流族群產生污名認同,產生類殖民效果。例如中國一些少數民族,如苗族瑤族的若干支系,由於其民族語言沒有通用的文字,不能以自己母語接受中學以上的教育,亦缺乏自己母語的傳媒,加上於當地社會中他們一般處於較低下的社會階層,因此在接觸漢文化較多的地方,如縣城,本土民族的家庭在家裏往往不願意教自己的子女說母語,而寧願用不純正的漢語和子女溝通。

社會語言學中,對母語的「污名認同」往往是導致社會語言轉換的主因,例如南京人認為南京話不好聽,令南京方言迅速向普通話靠攏。

中國於清末產生對自己文化的排斥,如五四運動提出「全盤西化」或文化大革命提出「破四舊」。

二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對台灣人實行國語政策,在校園中汙名化台語及其他方言,說台語者則課罰金、掛狗牌等,使得台灣人對自己的族群與文化自卑,甚至認為台語就是低等人、沒水準的語言;另有部分台灣人懷念且推崇日本的殖民統治而走向極端親日,都可視為污名認同的反映,但「狗去豬來」應該是主要因素,一種汙名台灣文化、反對中國文化、認同日本文化的特殊變體。

污名認同往往會帶來嚴重的文化危機。首先在放棄自己母文化向優勢文化靠攏時,由於族群對優勢文化的認知多侷限於顯性文化方面(如語言、衣著、行為),因此在模仿優勢文化只能模仿得表面,而未能學會優勢文化更深入的文學藝術道德價值、思想哲學,但同時又丟失了本身的文化優秀面,結果使族群文化割裂、精神空虛、道德價值淪喪。

另一個危機是自我認同的危機,劣勢族群因污名認同向優勢族群靠攏,但優勢族群依然不接納對方為自己的一份子,使劣勢族群產生自卑、自殘的傾向。於兩個族群膚色不同時,此現象尤其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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