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韶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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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韶鳳,字舜儀全椒(今属安徽)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生平

其早年在和陽跟從朱元璋渡江。洪武三年,授起居注。洪武六年,升任兵部尚書,后與中書省御史台都督府定軍隊訓練規則。后改為侍講學士,制定大明歷。洪武七年,跟隨朱元璋參與祭祀[1],后制定《洪武正韻》,洪武十三年辭職[2]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36):“樂韶鳳,字舜儀,全椒人。博學能文章。謁太祖於和陽,從渡江,參軍事。洪武三年,授起居注,數遷。六年拜兵部尚書,與中書省、御史台、都督府定教練軍士法。改侍講學士,與承旨詹同正釋奠先師樂章,編集《大明日曆》。七年,帝以祭禮駕還,應用樂舞前導,命韶鳳等撰詞。因撰《神降祥》、《神貺惠》、《酣酒》、《色荒》、《禽荒》諸曲以進,凡三十九章,曰《回鑾樂歌》,皆寓規諫。禮部具《樂舞圖》以上,命太常肄習之。”
  2. ^ 明史》(卷136):“明年,帝以舊韻出江左,多失正,命與廷臣參考中原雅音正之。書成,名《洪武正韻》。又命孝陵寢朔望祭祀及登壇脫舄諸禮議,皆詳稽故實。俱從之。尋病免。未幾,復起為祭酒。奉詔定皇太子與諸王往複書答刂禮,考據精詳,屢被褒答。十三年致仕歸,以壽終。弟暉、禮、毅,皆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