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槓
(重定向自槍槓)
搶槓,是港式廣東麻雀一種和牌方式,日本稱枪杠。在对手宣布加杠的时候,如果所加的杠牌恰好能被己方胡牌,则此时本役成立。此时作为荣和处理,加杠者被当作放铳者。虽然日文中正确写法是搶槓(意思为“抢/和”走这张杠牌),但实际常被写成“槍槓”(意思为杠的时候放“枪/铳”)。據老一輩的說法,計和絕張,出銃者包賠被搶槓方及和牌方。
槓又分大明槓,小明槓,暗槓,三種都因應不同情況有不同處理方法。
概要
特殊情况下才存在的役种,在1翻役中相当的罕见[1]。
唯一一种能胡牌河以外的牌的役种。
枪杠必须只能抢小明杠(国士无双是例外,见下方)
三人麻雀中,聽北可以和別人拔的北,但不計算槍槓。
当枪杠成立的时候,相应的杠不被记为成立。因此不会产生杠宝牌,且当处在立直一发圈内时可以与一发複合。基于相同理由,当两家或两家以上开第四杠时,枪杠会被视作胡牌而非四杠流局。
基本的枪杠被限制为碰牌的加杠时,仅有部分规则承认国士无双(十三幺)对暗杠的枪杠,具体请参见搶暗槓。对于对手打出的己方正在听的牌被另一人杠去的情况,当胡牌和大明杠同时出现时,由于胡牌的优先度高于杠牌,因此不会记为枪杠,这一点值得注意。
同时需要注意当处在振听状态时,就算可以枪杠胡牌也会因振听的优先度高于胡牌而无法枪杠。而且立直时如果放过了加杠牌而没有胡牌则适用振听规则处理。
關連項目
脚注
- ^ 麻雀の役一覧(点数顺)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根据统计约为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