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地区
梅县地区(1949年-1952年称兴梅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已撤销的地区,在广东省东部今属于梅州市。
历史沿革
- 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丰顺才划归兴梅专区,连同民国时第九区的六个县,即为现在的梅州市范围。1950年1月26日,国务院发文成立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今梅县区、兴宁、五华、大埔、丰顺、蕉岭及平远7区县。
- 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7县改属粤东行政区。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分为惠阳、汕头两个专区,兴梅7县改属汕头专区。
- 1965年7月,兴梅专区从汕头专区分出,成立梅县专区,专署驻梅城(今梅州市),辖原属汕头专区的今梅县区、五华、兴宁、大埔、蕉岭、平远、丰顺7区县。
- 1970年梅县专区改称梅县地区。
- 1979年,原梅县所辖梅州镇由区级升格为县级称梅州市后,梅县地区辖7县1市。1983年6月,梅州市与梅县合并改为梅县市后,梅县地区由所辖7县1市改为6县1市。
- 1988年1月,广东实行市管县体制,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辖原兴梅7县及新划县级区梅江区,共7县1区。1994年6月,兴宁县撤县设市(县级),梅州市即辖6县1区,并代管兴宁市。
- 2013年12月8日,梅县撤县设区,从此梅县结束了县治,成为梅州的市辖区,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辖今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丰顺县、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共2区1市5县。
参考文献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14)》.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