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房 (北京故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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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房清朝隶属内务府掌仪司,是专管皇宫果品的机构。

简介

紫禁城中的果房,分为“外果房”、“内果房”,分别介绍如下:

外果房

外果房位于紫禁城西华门内。乾隆五十五年五月十一日(1790年6月23日),西华门内的清茶房、外果房失火,延烧85间房屋,导致皇宫收藏的乐器及佛经焚毁,其中包括镀金编钟以及佛教大般若经》等珍贵物品。此次失火是因为宫内太监做晚饭之后忘记熄灭余火,五月十一日早刮大风,炉缝走烟,引燃了后檐柱。乾隆帝为此下谕,对当事人及内务府相关官员进行处罚,乾隆帝认为“禁城重地,理应格外小心防范。乃值年司员及掌果头目,既日间在内办事,当此风日干燥时,于所管苏拉太监等漫不留心稽察,疏懈已极,不可不严行惩治。”[1]《清高宗实录》中的有关记载如下:

清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总管内务府和珅金简等折:“西华门内回禄果房,并延烧银库值房等项房间,今在旧有房基分位找筑地脚,补盖小式房屋,拨给果房以及银库值房,收贮册档办事应用,共计盖房五十五间。”[2]

外果房建筑现已无存。

内果房(南果房)

内果房,正名称“南果房”,是贮存中国南方所产诸果(南果)之所,但实际上北方诸果(北果)也存于此处,其地址位于紫禁城东路永和宫以东的仁泽门外。果房内,四周满列着高达丈许的书架式果架,每个果架上平放着宽二尺、长三尺、深半尺的大木匣,木匣外糊有黄纸,贴着红色长圆形“寿”字。木匣没有上盖,称作“果盒”或“果屉子”,匣内垫高丽纸及红棉纸,上置鲜果,十分清香,即内监所称的“果子库”。[3]

果子来源分为南果、园果、东果采办三部。南果来自南省,例如柑橘、蕉梅等等;园果产自北京近畿各个御果园,如南苑五园、畿辅(直隶省)一百四十八处,多为桃、杏、李、梨等等;东果来自盛京广宁等地,均由官价采买。[3]

库内供奉的神是“增长天王”、“大库尊神”,由果房太监祭祀。相传若有不敬,贮果即会霉烂。[3]

南果房和其南侧的茶库在同一个院子内。该院子分为两进,正门设在南侧中央,门外有一条东西走向的甬道,该甬道西端外侧是一条南北向的甬道,仁泽门便开在该南北向甬道的西侧,仁泽门的位置比上述东西向甬道稍靠北。从院子正门走进第一进院,正房是茶库,其前有左、右配房。茶库后面是第二进院,正房为南果房,其前有左、右配房。南果房为前后两座并排且靠近的建筑,其中北侧的建筑带有东、西耳房。整个院子的所有建筑均覆盖黄琉璃瓦顶。整个院子的西墙外,便是上述南北向甬道;院子的东墙外,则是祭神库所在的南北向院落;院子的北墙外,是天穹宝殿以南的一座独立成院的东西向排房;院子南侧东西向甬道以南,是缎库所在院落,该院落与南果房、茶库所在院落的形制基本相同。

随茶御果

清朝御膳中,随膳附进的糕点,称为“随膳饽饽”。若是御茶,则随茶附进有“随茶御果”,所以膳房各局中设有点心局。[4]

御茶房和果房之间有连带关系。按照清朝制度,御茶房分为二部:尚茶房、清茶房。尚茶房司奶茶、清茶,清茶房司叶茶。叶茶的随茶御果称为“茗果”,又称“清果”,即干鲜蜜饯等等果品。奶茶的随茶御果称为“茶果”,又称“糕果”,俗称“面果”,即点心,例如奶油粽子、奶油小月饼、奶油花糕、奶油蜜寿桃、奶油鱼儿饽饽等等。这种“茶果”与随膳饽饽的不同之处在于,随膳饽饽都是大件,俗称“大饽饽”,茶果则都是小件,属于细点。凡是呈进果品,均由清茶房传送,每天鲜果两筐,计桃、苹果、秋梨、红梨、棠梨、葡萄等等,这是随叶茶者;又用桃仁、黑枣等等做馅,这是制作随奶茶的糕点所用者。[4]

参考文献

  1. ^ 清代皇宫衙门火灾,中国消防在线,2009-02-19. [2013-10-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14). 
  2. ^ 清宫述闻:正续编合编本,紫禁城出版社,1990年,第371页
  3. ^ 3.0 3.1 3.2 仝冰雪,清宫御果房,载 仝冰雪,解说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
  4. ^ 4.0 4.1 仝冰雪,清宫的“随茶御果”,载 仝冰雪,解说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