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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叔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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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叔毗(?—567年),字子弼京兆郡杜陵县(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南梁、西魏、北周官员。杜甫五世祖。

生平

杜叔毗的祖先是京兆郡杜陵县人,后来迁居到襄阳郡,祖父杜乾光是南齐司徒右长史,父亲杜渐是南梁边城郡太守[1][2]

杜叔毗早年丧父,服侍母亲以孝顺闻名,他的个性慷慨有志向节操,学习勤奋,特别精通《春秋左氏传》,在南梁为官,出任宜丰侯萧循府中直兵参军。大统十七年(551年),宇文泰命令大将军达奚武进攻南梁的汉中地区[3]。次年,达奚武将萧循围困在南郑,萧循命令杜叔毗到西魏朝廷请和,宇文泰接见时十分礼遇。杜叔毗出使还没返回时,萧循的中直兵参军曹策、参军刘晓密谋献城向达奚武投降。当时杜叔毗的哥哥杜君锡担任萧循的中记室参军,堂侄杜映担任录事参军,杜映的弟弟杜晰担任中直兵参军,都有文武材略,各自率领部曲数百人。曹策等人心怀猜忌,害怕杜君锡等人不与自己同谋,就诬告杜君锡他们谋反,擅自将他们杀害。萧循很快讨伐曹策等人,将他们擒获,将刘晓斩首而赦免了曹策。等到萧循向西魏投降,曹策来到长安。杜叔毗日夜嚎啕大哭,申诉冤情。西魏朝议认为事情发生在归附之前,不可以追溯曹策的罪行。杜叔毗内心非常愤怒,志在复仇,又担心违反朝廷法制,连累母亲,于是很长时间没有行动。母亲知道杜叔毗的意思,对他说:“你哥哥横遭重大的祸害,让人痛心彻骨。如果曹策早上死,我晚上受连累而死,也是心甘情愿。你有什么犹豫的?”杜叔毗下拜接受母亲的话,更加激励。之后杜叔毗白天在京城亲手将曹策杀死,将曹策斩首剖腹,肢解尸体,然后反绑双手,请求受戮。宇文泰称赞他的志气,特别命令赦免[4][5]

杜叔毗很快出任都督辅国将军中散大夫,遇到母亲去世,过度悲伤而形销骨立,几乎不能完成丧事。服丧结束后,晋公宇文护征辟杜叔毗担任中外府乐曹参军,加授大都督,升任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代理义归郡太守。自从杜君锡以及族人被曹策杀害后,他们都还葬在梁州,杜叔毗此时上表请求迎丧归葬。周武帝宇文邕同意了,诏令安葬事务所需都由官府供给,杜家在南梁旧有的田宅被外配给他人的,全部追回给杜家,又另外赐给杜家二百顷田地。杜叔毗很快出任硖州刺史[6][7][8][5]

天和二年(567年),杜叔毗跟随卫国公宇文直南征,军队失利,杜叔毗被南陈俘虏,南陈劝说杜叔毗投降,杜叔毗坚决不从,于是被杀害[9][10]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周書·卷46》,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参考资料

  1. ^ 《周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杜叔毗字子弼。其先,京兆杜陵人也,徙居襄阳。祖乾光,齐司徒右长史。父渐,梁边城太守。
  2. ^ 《北史·卷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三》:杜叔毗字子弼,其先京兆杜陵人也,徙居襄阳。父渐,梁边城太守。
  3. ^ 《周书校勘记·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六》:太祖令大将军达奚武经略汉州 张森楷云:“‘州’当作‘川’,时无汉州也。”按张说是,然也可能是“汉中”之误,今不改。
  4. ^ 《周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叔毗早岁而孤,事母以孝闻。性慷慨有志节。励精好学,尤善左氏春秋。仕梁,为宜丰侯萧循府中直兵参军。大统十七年,太祖令大将军达奚武经略汉州。明年,武围循于南郑。循令叔毗诣阙请和。太祖见而礼之。使未反,而循中直兵参军曹策、参军刘晓谋以城降武。时叔毗兄君锡为循中记室参军,从子映录事参军,映弟晰中直兵参军,并有文武材略,各领部曲数百人。策等忌之,惧不同己,遂诬以谋叛,擅加害焉。循寻讨策等,擒之,斩晓而免策。及循降,策至长安。叔毗朝夕号泣,具申冤状。朝议以事在归附之前,不可追罪。叔毗内怀愤惋,志在复仇。然恐违朝宪,坐及其母,遂沉吟积时。母知其意,谓叔毗曰:“汝兄横罹祸酷,痛切骨髓。若曹策朝死,吾以夕殁,亦所甘心。汝何疑焉。”叔毗拜受母言,愈更感励。后遂白日手刃策于京城,断首刳腹,解其肢体。然后面缚,请就戮焉。太祖嘉其志气,特命赦之。
  5. ^ 5.0 5.1 《北史·卷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三》:叔毗早岁而孤,事母以孝闻。仕梁,为宜丰侯萧脩府中直兵参军。周文令大将军达奚武围脩于南郑,脩令叔毗诣阙请和。周文见而礼之。使未及还,而脩中直兵曹策、参军刘晓谋以城降武。时叔毗兄君锡为脩中记室参军,从子映录事参军,映弟晰中直兵参军,各领部曲。策等忌之,惧不同己,遂诬以谋叛,擅加害焉。脩寻讨策等禽之。城降。策至长安,叔毗朝夕号泣,具申冤状。朝议以事在归附之前,不可追罪。叔毗志在复仇,然恐坐及其母。母曰:“汝兄横罹祸酷,痛切骨髓。若曹策朝死,吾以夕殁,亦所甘心。汝何疑焉?”叔毗拜受母言,后遂白日手刃策于京城,断首刳腹,解其支体,然后面缚请就戮焉。周文嘉其志气,特命舍之。遭母忧,哀毁骨立,殆不胜丧。服阕,晋公护辟为中外府乐曹参军。累迁陕州刺史。
  6. ^ 《周书校勘记·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七》:寻除硖州刺史 汲本、局本及北史卷八五杜叔毗传“硖”作“陕”。
  7. ^ 《北史校勘记·卷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三·八》:累迁陕州刺史 周书“陕”作“硖”。按隋书地理志下,硖州即夷陵郡,与江陵相近,故杜叔毗得参与宇文直攻陈之役。疑作“陕”误。
  8. ^ 《周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寻拜都督、辅国将军、中散大夫。遭母忧,哀毁骨立,殆不胜丧。服阕,晋公护辟为中外府乐曹参军,加授大都督,迁使持节、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行义归郡守。自君锡及宗室等为曹策所害,犹殡梁州,至是表请迎丧归葬。高祖许之,葬事所须,诏令官给。在梁旧田宅经外配者,并追还之,仍赐田二百顷。寻除硖州刺史。
  9. ^ 《周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天和二年,从卫国公直南讨,军败,为陈人所擒。陈人将降之,叔毗辞色不挠,遂被害。子廉卿。
  10. ^ 《北史·卷八十五·列传第七十三》:后从卫国公直南讨,军败,为陈人所禽。陈人将降之,叔毗辞色不挠,遂被害。子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