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鸣复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鸣复(12世纪—1247年),字成叔,泸州(今四川省泸州市)人。南宋大臣,宋理宗时参知政事。

宋宁宗嘉定元年(1208年)李鸣复中进士。出任权发遣金州(治今陕西省安康市)兼干办安抚司公事、司农寺丞、兵部员外郎兵部郎中、军器少监、大理少卿,拜侍御史兼侍讲。李鸣复进言:荆襄制臣有当戒者三条:去私、禁暴、惩怒。升任权工部尚书兼权吏部尚书,又权刑部尚书给事中、签书枢密院事。宋理宗端平三年(1236年)升参知政事。不久,以资政殿大学士知绍兴府嘉熙二年(1238年)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赐衣带、鞍马。淳祐四年(1244年),出知福州,担任福建路安抚使。后被弹劾罢职,死于嘉兴。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宋史·卷419》,出自脱脱宋史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