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研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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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研吾(1916年—1987年8月18日),原名李树田山东莱西县索兰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33年3月,李研吾于莱阳中学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2月,莱阳县委和各区委遭破坏,8月,与苏继光张进成立中共莱阳特别支部,任宣传委员,从事恢复整顿莱阳党组织工作,新发展党员100余名,重建十几个党支部。1937年七七事变后,在莱阳组织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恢复中共党组织。1938年10月,任中共掖县县委书记。1939年8月,调任中共北海地委民运部长。后任中共南海地委副书记;1939年7月至1941年,担任中共胶东区委组织部城工科长、副部长[1]。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历任胶东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潍坊市委组织部部长、副书记[2]

上海战役结束后,历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秘书长、上海市委纪委检查处处长、上海市政府检察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政建设工委副书记。1954年至1967年1月,先后任上海市委财贸部副部长、市委常委,1962年,当选为上海市第四届人大代表。1976年11月,任上海财贸组负责人[3]。1977年8月,当选为中共十一大代表。1978年7月,调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后任市委临时纪委书记。1982年离休后,任天津市书法协会名誉会长。1987年8月18日病逝[4]

参考

  1. ^ 常连霆主编;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省中共党史学会编. 山东党史资料文库 第1卷.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15.05: 154. ISBN 978-7-209-08772-8. 
  2. ^ 常连霆主编;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山东省中共党史学会编. 山东党史资料文库 第17卷.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 2015.05: 620. ISBN 978-7-209-08772-8. 
  3. ^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纂. 中共上海党史大典.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1.06: 292. ISBN 7-5320-7492-7. 
  4. ^ 青岛市史志办公室编. 青岛市志 人物志. 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 2002.04: 420–421. ISBN 7-5085-0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