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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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月华(1922年2月7日—2008年10月23日),江苏省赣榆区欢墩镇朱孟村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

1940年,参加八路军,后担任滨海军区23团3营10连副连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担任东北野战军第一纵队2师5团迫击炮连连长、2师4团参谋长、38军113师338团副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7月,任338团团长,参加朝鲜战争。1951年5月,任337团团长。1953年,任113师副参谋长、参谋长。1954年,任113师副师长。1955年,受中校军衔。1960年,晋升为上校军衔,曾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1965年,任113师师长。1968年7月,任第38军参谋长。1969年7月,任第38军副军长。1972年5月,任第38集团军军长。1978年6月,任第55集团军军长,次年率部参加中越战争。1980年12月,任广州军区副司令员。2008年,去世[2]

参考

  1. ^ 广州军区原副司令员朱月华逝世享年87岁. 新浪新闻. [2015-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21). 
  2. ^ 朱月华同志逝世. 北方网. [2015-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军职
前任:
刘海清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8军军长
1972年5月-1978年5月
繼任:
李连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