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安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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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寧昭安王朱安涘(1470年—1522年),明朝周藩第一代義寧王,周惠王朱同䥝的庶第四子。

生平

成化十二年(1476年)五月,獲賜名安涘[1]。朱安涘初封鎮國將軍。弘治二年(1489年)九月,進封義寧王[2]。弘治三年(1490年)十一月,獲給歲祿一千石,米鈔中半兼支[3]

弘治七年(1494年),朱安涘與平樂王朱安泛各奏稱巡撫河南右副都御史徐恪擅減祿米,徐恪亦具奏。明孝宗命給事中李漢等人前往開封府勘查,發現雙方所奏皆不實。朱安涘、朱安泛因年幼而被寬恕,仍降敕切責。徐恪則免於逮問,停俸三個月,與巡撫湖廣都御史韓文互調職位[4]

弘治十三年(1500年),朱安涘因縱欲無厭、誣陷父兄之罪被革爵閒住[5]。朱安涘被革爵多年後,奏請復爵,母閻氏亦為之請。正德五年(1510年),禮部議稱,朱安涘所犯有違祖訓,但與平樂王朱安泛等人的罪行有所不同。明武宗下旨令覆議,禮部稱朱安涘革祿已久,艱苦亦備。於是,朱安涘得以復爵[6]

嘉靖元年(1522年),朱安涘去世,享年五十三歲[7],諡號昭安。五年後,嫡第二子朱睦櫸襲爵[8]

家庭

參考資料

  1.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三》
  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三十》
  3.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五》
  4.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五》
  5.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六十五》
  6. ^ 《大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六十》
  7. ^ 《弇山堂别集》
  8.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八十》
  9.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五十七》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義寧國國王
1489年-1500年
1510年-1522年
繼任者:
子榮懿王朱睦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