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身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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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身分制度是指朝鲜王朝訂立的身分制度,因為朝鲜王朝是以儒家朱子学为中心理念的國家,身分制度嚴密分明,而且不能改变身分。

朝鲜支配階級是两班,他们不從事農業,工商,是通过科举大科,小科考試的官员。他们是高丽末期信仰朱子学的儒生官员,他们因支持李成桂成为功臣(另一批是朝鲜中的士林派)。两班身分是半世袭的,兩班男子只能娶兩班女子或中人為正室,只有正室所生子女才可繼承兩班地位。文班地位也比武班高。同时在一地中分南北村居住也是他们。他们免征税、兵役,犯法也酌情减刑。

中人為兩班男子與良妾(中人、常民、白丁出身之妾)所生子女,中人男子與中人、常民、白丁女子所生子女亦為中人。常民白丁賤民通过科举雜科者可升為中人,他们可成為基层文武行政官员(吏胥、醫官、軍校)但不能參与政治。

常民是朝鲜普通农民,人口最多,他们多数在两班莊田中工作,全国租税徭役也是他们向攤派。

白丁是介乎常民與賤民之間的階層,也是自别一部的化外之民,主要從事与宰牛有关工作(他们与奴婢贱民佔朝鲜40%人口)。

贱民屠夫佛教徒、妓生娼妓男寺黨鍮器匠盘索里藝人、賤妾所生子女等,另外犯罪之人及他們的後代也會成為贱民,奴婢分公贱私贱但一律世袭身分,母親為賤民者不論父親身份皆繼承母親的賤民身份。再婚女性的子女是庶孽不得參加科举。

朝鲜王朝中后期身分制度放松,萬曆朝鮮戰爭后因全国飢荒,贱民可纳粟免贱,平民也可买两班头衔与可买官,贱民人口大量减少(身分詐称与族譜买卖)。到朝鲜王朝末期两班人数多达70%。1801年逐步废止官奴婢制度,1894年后正式废止身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