曇摩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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曇摩流支梵文𑖠𑖨𑖿𑖦𑖨𑖲𑖓𑖰),漢譯法樂,西域佛僧。以擅長律藏聞名。“曇摩”卽曇摩,“流支”(梵文𑖨𑖲𑖓𑖰)意思是“乐趣、喜爱、兴趣、光彩、绚丽、光、色”等。

弘傳經歷:律學

後秦君王姚興崇奉佛教,大興正道,弘始年間(西元399年-416年) 是佛經傳譯的一段重要的時間。像是弘始六年十月十七日(西元404年),姚興便「集義學僧數百餘人於長安中寺」,[1]進行譯經的事業。與會的名僧有鳩摩羅什、弗若多羅等。 眾所周知,鳩摩羅什的譯經主要貢獻在般若經的漢譯上面,起到大乘佛教及般若思想的傳播之功。至於律學方面,雖然鳩摩羅什曾受學於卑摩羅叉律師,對自己在律學上的理解也有相當把握,[2]但又有自己因緣上的法礙[3]。因此,律學的傳播從曇柯迦羅開始,其後主要是弗若多羅。僧傳記載弗若多羅「少出家,以戒節見稱,備通三藏而專精十誦律部。」[4]所以當姚興在長安集結精通義學的僧人譯經時,鳩摩羅什便請弗若多羅背誦出《十誦律》的梵文本,再由羅什本人譯成晉文。可惜,只進行到三分之二,弗若多羅便罹疾棄世。[5]

根據《高僧傳》所記,精通律學的曇摩流支在弘始七年到達長安,正好可以接續律學的弘傳。[6]這個因緣由淨土名僧慧遠發動,寫了一封信給曇摩流支。信中表明:律學的傳播本在鳩摩羅什和弗若多羅身上有了好的開始,卻也因為弗若多羅的逝世而起了變化。現在知道曇摩流支對於戒律精通且嫻熟,因此,個人極為渴慕得到完整而究竟的戒律傳授,懇請流支能夠將《十誦律》的漢譯完成。[7]曇摩流支接受了慧遠的請求,精過周研的討論研議,制定翻譯的條例要點後,由流支誦出梵文本,再由羅什翻譯,共五十八卷。[8]鳩摩羅什雖然覺得《十誦律》的部頭篇幅過大,但來不及刪修,就辭世了。[9]其後由卑摩羅叉將初稿帶到壽春(今安徽壽縣)石澗寺,補譯出《善誦毗尼序》(或稱《毗尼誦》)三卷,整理為六十一卷。 至於曇摩流支,法師慧觀本欲請下京師。但流支卻認為彼土有人、有法,足以利世。便要往沒有律教的地方進行弘法。於是遊化餘方,不知所卒。[10]

同名異人

(二)曇摩流支,南印度人。夙志弘道,北魏景明年間至洛陽。景明二年(501)於白馬寺譯出《如來莊嚴智慧光明入一切佛境界經》二卷。正始年間,譯出《信力入印法門經》五卷、《金色王經》一卷。其餘事蹟及生卒年等不詳。

又據《續高僧傳》卷一菩提流支傳載,後周天和年中,有摩勒國沙門達摩流支,奉敕譯出《婆羅門天文》二十卷。以年代稍遲,恐非同一人。〔歷代三寶紀卷三、大唐內典錄卷四、開元釋教錄卷六〕 p6237

注釋

  1. ^ 《高僧傳》卷2:「以偽秦弘始六年十月十七日。(姚興)集義學僧數百餘人於長安中寺。」
  2. ^ 《高僧傳》卷2:「凡所出經論三百餘卷,唯《十誦》一部未及刪煩,存其本旨,必無差失。」
  3. ^ 《高僧傳》卷2:「初什在龜茲從卑摩羅叉律師受律。」《高僧傳》卷2:「卑摩未知被逼之事。因問什曰:汝於漢地大有重緣,受法弟子可有幾人?什答云:「漢境經律未備,新經及諸論等,多是什所傳出。三千徒眾皆從什受法。但什累業障深,故不受師教耳。」
  4. ^ 《高僧傳》卷2。
  5. ^ 《高僧傳》卷2:「延請多羅誦出《十誦》梵本,羅什譯為晉文,三分獲二,多羅搆疾菴然棄世。」
  6. ^ 《高僧傳》卷2:「弘始七年秋,達自關中。」
  7. ^ 《高僧傳》卷2:「廬山釋慧遠聞支既善毘尼,希得究竟律部,乃遣書通好曰:「佛教之興,先行上國。自分流以來四百餘年。至於沙門德式,所闕尤多。頃西域道士弗若多羅,是罽賓人,甚諷十誦梵本。有羅什法師,通才博見,為之傳譯。十誦之中,文始過半,多羅早喪,中途而寢,不得究竟大業。慨恨良深,傳聞仁者,齎此經自隨,甚欣所遇。冥運之來,豈人事而已耶?想弘道為物,感時而動,叩之有人,必情無所悋。若能為律學之徒,畢此經本,開示梵行,洗其耳目,使始涉之流,不失無上之津,參懷勝業者,日月彌朗,此則慧深德厚,人神同感矣。幸願垂懷,不乖往意。……流支既得遠書及姚興敦請,乃與什共譯《十誦》都畢。」亦可見《開元釋教錄》卷4。
  8. ^ 《肇論疏》卷2:「緣曇摩流支至。又誦胡本文,什讀譯都竟,本五十八卷。最後一後誦,遂其要改名善誦。及羅什葉世早,卑摩羅叉住石㵎寺,開為六十一卷。」
  9. ^ 《高僧傳》卷2:「什猶恨文煩未善。既而什化,不獲刪治。」
  10. ^ 《開元釋教錄》卷4:「慧觀欲請往楊都,支曰:彼土有人、有法,足以利世。吾當更行無律教處。於是遊化餘方,莫知所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