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拉·扎西达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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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拉·扎西达吉藏語བཀྲ་ཤིས་དར་རྒྱས་威利转写bkra shis dar rgyas,?—1891年)藏族西藏拉萨人,噶厦噶伦[1][2]

生平

1876年,帕拉·白玛结布之子帕拉·扎西达吉作为代本,与清朝驻藏官员一同支持不丹政府拒绝英国人提出的修建公路计划。1876年8月22日,帕拉·扎西达吉因功获赐三品顶戴。1877年2月17日,接到清朝中央政府任命为噶伦的诏书。1884年不丹爆发内战,1885年帕拉·扎西达吉奉命前往不丹调解,最终藏军介入方才平息不丹内战。1891年,帕拉·扎西达吉逝世。[1][2]

扎西达吉和兄弟帕拉鼐组成共妻家庭,共有一个妻子。其妻约在1884年因帮助萨拉特·钱德拉·达斯的旅行,允其搭车赴拉萨而获罪,和帕拉鼐被流放7年。扎西达吉则没有被流放。[1][2]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毕达克. 1728-1959 西藏的贵族和政府. 中国藏学出版社. : 69. 
  2. ^ 2.0 2.1 2.2 徐平、郑堆. 西藏农民的生活——帕拉村半个世纪的变迁. 中国藏学出版社. 200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