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舊洗滌鹽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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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舊洗滌鹽廠臺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擁有的精鹽廠,是接收日本時期的布袋粉碎洗滌鹽工廠而來。在布袋洗滌鹽新廠完工後,該廠便改由機械修理所使用,直到2001年3月建物才拆除,並將土地交還給國產局[1]

沿革

臺灣日治時期的昭和十一年(1936年)5月,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在今嘉義縣布袋設立此工廠,裡頭設有三部分離機,用以生產粉碎洗滌鹽。計劃上是預定年產16000公噸,而據《專賣局公報》,該廠在1940年與1941年的實際產量為15717公噸與17247公噸[1]

二次大戰結束後,該廠被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改由臺南鹽業公司管理。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12月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撤到臺灣時,一度停止生產。後來到了1951年9月該廠為臺灣製鹽總廠布袋鹽場所修復,並加設一部分離機。1964年8月增加生產專用於食品加工的粗粒洗滌鹽,隔年(1965年)5月開始將直接食用的細粒洗滌鹽全面加[1]

該廠一直運作到在布袋洗滌鹽新廠完工,之後供機械修理所使用。後來到了民國九十年(2001年)3月時,該廠建物遭到拆除,土地還給國庫[1]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1.3 張復明、方俊育. 《台灣的鹽業》. 台北縣新店市: 遠足文化. 2008年11月: 114、116頁. ISBN 978-986-67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