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芷蘩
崔芷蘩[1](513年—582年10月17日),博陵郡安平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二房,北魏仪同、吏部尚书崔孝芬的女儿,嫁给了李希仁[2]。
生平
崔芷蘩的儿子李公统参与了高归彦的谋反,失败后,李公统被处死,崔芷蘩本应当被没入官府。按照律法,妇人年龄六十岁以上可以不必发配宫中服刑役,崔芷蘩当时才五十多岁,崔芷蘩的弟弟崔宣宝行贿将姐姐的年龄改大,向上级陈诉。崔芷蘩的堂弟崔昂当时担任御史中丞,堂姐的丈夫魏收兼任右仆射,有关部门因为崔昂、魏收的缘故赦免了崔芷蘩。录尚书、彭城王高浟揭发了事情,崔昂被除去名籍为百姓,齐武成帝高湛用棒子打死了崔宣宝[3][4][5][6]。
隋朝开皇二年九月十五日(582年10月17日),崔芷蘩在都仁乡吉迁里去世,虚岁七十,当年十二月廿六日(583年1月25日)附葬旧墓,其墓志全称《维大隋开皇二年岁次壬寅十二月辛未朔廿六日丙申齐故侍中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殷州刺史李公夫人崔氏墓志铭》,二十世纪末在河北正定县出土,现由河北正定刘秀峰墨香阁收藏[1]。
家族
祖父
父母
兄弟姐妹
- 崔勉,北魏散骑常侍、征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定州大中正
- 崔宣猷,隋朝大将军、汲郡明公
- 崔宣度,北齐伏波将军、襄垣郡太守
- 崔宣轨,北魏尚书考功郎中,在晋阳被杀
- 崔宣质,在晋阳被杀
- 崔宣靖,北魏大司马、广陵王元欣记事参军事,在晋阳被杀
- 崔宣略,在晋阳被杀
- 崔宣默,北魏开府、广平王元赞东阁祭酒,在晋阳被杀
- 崔氏,魏孝明帝世妇
丈夫
- 李希仁,北齐侍中、太子詹事
儿女
- 李公源,大司马府参军事、灵武县开国男;夫人博陵崔氏,崔芷蘩二哥汲郡公崔宣猷长女[1]
- 李公统,太尉府参军事、员外散骑侍郎;夫人青州崔氏,襄城县开国男崔肇师第三女[1]
- 李公恕,开府参军事;夫人崔净鬘,崔芷蘩三哥襄垣郡太守崔宣度第四女[1]
- 李公绪[1]
- 李玉相,嫁太原王元构[1]
- 李佛相,嫁渤海高义升[1]
孙子女
曾孙
通婚关系
参考资料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王其祎,周晓薇编著;王庆卫,樊波助理;毛汉光,耿慧玲顾问. 《隋代墓志铭汇考 1》. 北京市: 线装书局. 2007年10月: 31–33. ISBN 978-7-80106-588-9 (中文(繁體)).
- ^ 赵超.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 天津市: 天津古籍出版社. 2008-07-01: 328–332. ISBN 9787806965030 (中文(繁體)).
- ^ 《北齐书·卷十·列传第二》:赵郡李公统预高归彦之逆,其母崔氏即御史中丞崔昂从父子,兼右仆射魏收之内妹也。依令,年出六十,例免入官。崔增年陈诉,所司以昂、收故,崔遂获免。浟摘发其事,昂等以罪除名。
- ^ 《北史·卷五十一·列传第三十九》:赵郡李公统预高归彦之逆,其母崔氏,即御史中丞崔昂从父姊,兼右仆射魏收之内妹也。依令:年出六十,例免入官。崔增年陈诉,所司以昂、收故,崔遂获免。浟摘发其事,昂等以罪除名。
-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昂从甥李公统坐高归彦事诛。依律,妇人年六十以上免配宫。时公统母年始五十馀而称六十,公统舅宣宝求吏以免其姊。昂弗知,录尚书、彭城王浟发其事,竟坐除名。
- ^ 《北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二十一》:高归彦之反,公统为之谋主。归彦败,伏法。其母崔氏当没官,其弟宣宝行赇,改籍注老。事发,武成帝棓杀之,肝脑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