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县矿权纠纷群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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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县矿权纠纷群体事件,又称白家峁煤矿群体事件,是指发生于2009年10月12日,因白家峁煤矿矿权问题而产生的企业与村民的群体事件,该事件造成4人死亡,14人受伤。

事件背景

1984年,山西临县白家峁煤矿建立,属白家峁村集体所有。煤矿先后经过三轮承包、出让。

2007年10月9日,白家峁村委主任成运强带人到临近的虎山煤矿拉煤,遭到殴打,成运强的弟弟成维秀被杀。《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采访并报道此事,该报道曾引起上级部门派人调查这起涉嫌黑社会犯罪案。之后,景剑峰被捕,并于2008年12月4日以窝藏罪、妨碍公务罪和受贿罪等在临县法院被提起公诉,获刑1年;举报者成运强则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

2008年由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经营。10月,白家峁村委会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002年4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发采矿许可证,将采矿权人由“临县白家峁煤矿”变更为“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由“集体所有”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2]2009年6月,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行政行为违法。7月,白家峁村部分村民进驻白家峁煤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不服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10月16日,山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3]

事发经过

2009年10月12日,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保卫科科长李保明(临县公安局副局长亲哥[1])等人组织近百名护矿队员、社会闲散人员,手提木棍、砍刀,分乘十多辆车赶到临县林家坪镇,与白家峁村村民发生冲突、械斗。冲突过程中,村民郝兔照被汽车当场碾轧身亡,3名受重伤的村民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4人受伤[3]

事后,10月16日,原白家峁矿矿长、山西三兴煤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石金山自杀。10月18日,李保民等人投案自首[3]

司法介入

10月22日,吕梁市公安机关提请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将参与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已抓获29名犯罪嫌疑人,对64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加紧抓捕[3]

临县县委对工作不力的林家坪镇党委书记、镇长,临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林家坪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予以停职,接受调查[1]

评价

  • 由于政府及主流媒体就此事的报道迟缓,各种评价及推测在互联网中存在[4]
  • 一些媒体认为,该事件凸显了解决煤矿产权问题的紧迫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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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山西临县村民因矿权纠纷遭百人砍杀 4死12伤. 中国青年报. 2009-10-21 [2009-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11) (中文). 
  2. ^ "民告官"折射六大"机关病" 法官力倡行政首长出庭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新闻网,2009年10月23日
  3. ^ 3.0 3.1 3.2 3.3 吕晓宇. 山西吕梁护矿村民遭砍杀事件14人被批捕. 新华网. 2009-10-22 [2009-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0-25) (中文). 
  4. ^ 山西临县煤矿保安砍杀村民 致4死14伤. 人民网. 2009-10-19 [2009-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0-22) (中文). 
  5. ^ “村矿矛盾”致4死14伤悲剧 山西煤炭资源重组遭遇产权难题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9年10月20日,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