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崎县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宫崎县旗
用途民用旗(陸)、政府旗(陸)​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2:3
啟用日期1964年12月22日

宫崎县(日语:宮崎県旗みやざきけんき Miyazaki ken ki)是日本的47面都道府县旗之一。

概要

作为1963年宫崎县重建80年纪念活动的一部分,县厅内县旗制定委员会于1964年发起了县旗征集活动。1964年12月22日,宫尾丈之的世纪方案入选并最终确立为县旗[1]。绿色的底色象征着宫崎县 的土地,而阶梯状下降的阳光图案这是片假名“”的图案化。 另外,1912年指定的古宫崎县章与县旗不同于此,当初设计的县旗县章,已不具有正式的地位。

宮崎県徽章(1912年制定)

脚注

  1. ^ 宮崎県旗関係. 宮崎県庁.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01) (日语).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