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县 (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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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县中国名。

金朝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改文德县置,治所河北省宣化县。为宣德州治。元朝中统四年(1263年)为宣德府治。元朝初年为宣宁府治。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