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办非政府组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官办非政府组织(英語:Government organize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GONGO)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非政府组织。其或是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运行,以便获取外部援助;或是解决与国内工作或国际关系有关的具体问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办非政府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义上的官办非政府组织大致可分为三类:

  1. 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界别的“八个人民团体[註 1],以及其他由中央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20余个群众团体[註 2]。在组织机制上,这类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不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接受财政拨款。
  2. 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有财政拨款、有核定编制的社会组织。
  3. 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可能有少量或没有财政拨款,或本身没有行政事业编制,但在不同程度上具有业务主管单位发起、领导干部任职、决策权不完全在组织治理结构、兼具人事安排和行政辅助等目标。[2]

总的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的官办非政府组织普遍官僚化严重,效率低下,多数没有起到NGO或GONGO所应起到的作用。[3]

参见

注释

参考文献

  1. ^ Natalie Steinberg, "Background Paper on GONGOs and QUANGOs and Wild NGOs," World Federalist Movement Institute of Global Policy, 2001
  2. ^ 贾西津. 官办NGO路向何方. 学会. 2011, (12): 25–26. doi:10.3969/j.issn.1001-9596.2011.12.004. 
  3. ^ 中外官办民间组织比较. 人民政协报. 2004-09-28.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