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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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養性

大明
籍貫 山東濟南府齊河縣
出生 十一月十九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趙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七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孟養性(1509年—?),字存甫,山東濟南府齊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東鄉試第四十四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八名。嘉靖十七年,登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八名[1][2]。十九年任浙江德清县知县,二十三年擢升刑部主事。

家族

曾祖孟昉;祖父孟璉;父孟宗儒,監生。母楊氏。严侍下[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李檗
明朝德清县知县
嘉靖十九年-二十三年
繼任:
馮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