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縣署
简介
大兴县是附郭县,大兴县署设在京城内,无县城。[1]明朝洪武年间,大兴县署定址在后来的教忠坊界内,即如今的大兴胡同北侧。南北向的文丞相胡同在此与东西向的大兴胡同形成一个丁字路口。大兴县署正对文丞相胡同北口。[2]
《乾隆京城全图》三排4列标示了大兴胡同,其中胡同中段路北有一组建筑,进深比较大,庭院很开阔。根据《光绪顺天府志》记载的“大兴县治,在安定门迤南教忠坊,南向”、“大门至署宅,共六层。土地祠、监狱,并在大门内”,可断定《乾隆京城全图》所画的那组建筑就是大兴县署。[2]
大兴县署的西南面、大兴胡同南侧,有大興縣城隍廟,建于清朝同治年间。[1][2]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大兴县政府从这里迁往南苑大红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本确定了大兴县(今大兴区)的辖区范围。[2]
大兴胡同的大兴县署旧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接管,成为公安部门的办公场所。后来被拆除改建为大楼,作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办公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