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阿拉伯语:القنصلية العامة لجمهورية مصر العربية في هونج كونج),简称埃及驻香港总领事馆,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派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个外事服务机构,驻地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历史
1996年,经过中埃双方协商,中方同意埃及在香港回归后保留该国派驻在香港的总领事馆,领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1996年11月5日,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就埃在香港特区保留总领事馆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1996年11月11日,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复照确认,协议自1997年7月1日起生效[2]。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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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协议 尚未开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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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者为领事馆,标~者为名誉领事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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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协议 尚未开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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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建交国驻华 办事处、领事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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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組織驻华 代表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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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建交国 驻华使领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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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名或国际机构名称显示者為 大使館或 常駐代表團,以地名显示者为总领事馆 划删除线為已撤銷者,标 ❉者为领事馆,标 *者为领事办公室,标~者为名誉领事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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