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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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演明(?—1968年1月19日)中國同盟會會員、辛亥革命元老。

生平

出生于廣東順德,周演明曾參加香港支那暗殺團,製造炸彈,圖謀炸死廣東水師提督李準。初時周演明、張綸秘密運送炸彈到廣州的行動意外曝光。最後由林冠慈陳敬岳兩人炸傷了李準。武昌起義後,李熙斌、周演明、劉素初等人在廣東率義軍直下佛山。[1]民國建立後,歷任大本營兵站總監部交通局局長[2]五華縣縣長、瓊崖行政視察專員、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珠江航政局局長等職。

1946年,劉侯武指控周演明貪污,周演明反指劉侯武受賄。最後周演明被判監一年半、周演明妻子陳覺非被判監一年。[3][4]

周演明晚年遷居香港,1968年1月19日,在香港病逝。[5]

參考資料

  1. ^ 馮自由,《革命逸史》
  2. ^ 任周演明等為兵站總監部各局局長令. [2017-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30). 
  3. ^ 〈周演明夫婦雙雙被處徒刑〉,香港工商日報,1946-06-07
  4. ^ 民国贪污舞弊案(四)——刘侯武弹劾周演明案. [2017-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3). 
  5. ^ 〈辛亥革命元老 周演明百日祭〉,《華僑日報》,1968-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