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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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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相
大明雲南布政使司右參議
籍貫浙江嘉興府秀水縣
浙江嘉興府嘉興縣民籍
字號字夢良
出生嘉靖九年(1530年)十月十八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徐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卜相(1530年—?),字夢良,浙江嘉興府嘉興縣民籍,秀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浙江鄉試第五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七十五名,三甲第十四名進士[1][2]。擢刑部主事,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往北直隶关内审决重囚,升员外郎,十二月升湖广按察司佥事,六年正月升云南布政司右参议,萬曆五年(1577年)正月以拾遗降调。

家族

曾祖卜元;祖父卜艮;父卜鎬,歲貢生。母楊氏。具庆下。弟枌、梧[3]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