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刘智民(1927年—2017年12月26日),山东荣成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

生平

1941年11月参加革命,194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在东海军分区独立团、胶东军区第五师服役。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先后在辽东军区直属第二支队、东北民主联军第四纵队,期间参加辽沈战役中著名的塔山阻击战;后担任东北野战军第41军、广西军区任职[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在原中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广州军区政治部组织部任职,后出任第41军123师政治部主任,师副政委,师政委。1955年,被授予少校军衔,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1958年晋升为中校军衔,1964年2月晋升为上校军衔。1969年8月,出任第41军政治部主任,后改任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72年11月,刘智民调任原总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1980年7月任原广州军区后勤部副政委,1983年3月任广州军区后勤部政委(正军职),1988年8月,晋升为中将军衔[2]。1993年6月离休。2017年12月26日在广州逝世,享年90岁[3]

参考

  1. ^ 原广州军区后勤部政委刘智民中将逝世,享年90岁. news.sina.com.cn. [2018-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06). 
  2. ^ 徐平. 重新实行军衔制. 中国军网. [2012-05-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1). 
  3. ^ 原广州军区后勤部政委刘智民中将逝世,享年90岁_中国政库_澎湃新闻-The Paper. www.thepaper.cn. [2018-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