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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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九說(?—1645年),兄悌泉州府晉江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何九說是尚書何喬遠的兒子、何九雲的弟弟。最初擔任太常典簿,樂舞者每月耗糧二千,他就詳細考核,淘汰數百人,每年節省祿米數百石。不久改任太僕,寺內倉庫儲存的邊境軍需,他都原樣交付,沒有侵佔;再轉任南京戶部河南司主事,監督水兌。以前南方糧食解役,有監候多年度不給予通關,何九說就隨收隨給,積欠的則呈堂免除擔保,押回各州縣補役,自此解役者不至於在南獄死去。很快朝廷陞他為員外郎分司水酒門,只取常額,商人都感激他。他上疏請求淘汰孝陵二千名衛軍,又指出指揮千百戶聚眾賭博,浪費祿米,就在他們當中選擇,鼓起他們勇氣,再外任永昌知府[1]

北京失守,何九說上表:「大臣最初誤國欺君,最後榮家賣國,乞求尊崇儒家從祀,才可以撥亂反正。」推舉公論最嚴謹的曹端吳與弼蔡清三人。他在戶部最為聰敏練練,堂官多注視他,有事必定諮詢。到他署任數職,唯獨鑄務為小人誤導,幾乎耗費到無法償還,幸好所給散與各軍兵,戶、兵二部核實得無害。弘光元年(1645年)春天,他才出發到雲南,不久在任內去世[2]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何九說,字兄悌,晉江人。尚書喬遠子,九雲弟。任太常典簿,樂舞生糜月廩者二千,加意甄別,汰數百人,歲省米百若干石。遷太僕丞,寺庫所貯邊儲,依原解交發,一無所染。改南京戶部河南司主事,監水兌。先南糧解役,有監候數年不給通關者,隨收隨給,有挂欠則陳堂蠲保,押回各州縣完補,自是解役不至楚斃南獄。陞員外郎,分司水酒門,惟取足常額,商人德之。疏請汰孝陵衛軍二千人。又以指揮千百戶安坐奸賭,虛費廩祿,就中選擇,鼓其勇氣。出為永昌知府。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北京亡,上言:「臣子始以誤國欺君,終以榮家賣國,乞崇儒從祀,為撥亂反正之圖。」舉公論最覈者曹端、吳與胤、蔡清三人。其在曹郎,最敏練,堂官多屬目,凡事必咨之。至署數篆,獨以鑄務為宵人所誤,幾耗乏不能償,幸所給散諸軍兵,戶、兵二部覈實得無害。弘光元年春,始赴雲南,未幾卒於官。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