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994年外贸体制改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1994年实行的关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方面的制度改革,改革的核心和基础是汇率并轨[1][2]。
1994年1月1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3]
同年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贸企业进出口总额、出口收汇、出口退税制度等一系列问题及法规做出统一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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