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丘祺(15世紀—15世紀),元吉江西廣信府貴溪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丘祺是正統六年(1441年)的舉人,授處州通判,當地人民依山盜礦,官員越理越亂,因而連年聚集不散,他說:「這可以談笑解決。」單騎前往賊人巢穴,對方望風解散,說:「丘公真知我心。」朝廷得之後特擢為處州知府,保留十六年,以他久不赴京入朝被黜落,有千多人為他上京求情亦無回應,處州人為他建祠祭祀,他為官清廉,剩餘俸祿只用來擴建家室,與兄弟五人同居及均分財產[1]

家族

子丘珮;孫丘九仞,正德十六年進士[2];曾孫丘民范,嘉靖二年進士[3]

引用

  1. ^ 1.0 1.1 同治《貴溪縣志·卷八·人物》:邱祺,字元吉,正統辛酉鄉薦,任處州通判,處民依山盜礦,當事者治而棼之,因嘯聚連年不散,祺曰:「是可談笑解耳。」單騎往,賊望風解去,曰:「邱公攻我心矣。」事聞特擢知本府事,保留十六年,以久不赴闕例被黜,時叩閽而訴者千餘人不報,處民建祠祀焉,祺為官清約,俸羨僅構數楹,與兄弟五人同居均產,亦世所難。 《闡幽錄》
  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參考文獻

  • 同治《貴溪縣志》·卷八·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