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陵之变
高平陵之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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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時代的一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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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方 | |||||||
曹爽集團 | 司馬懿集團 | ||||||
指挥官与领导者 | |||||||
曹爽 曹羲 曹訓 曹彥 何晏 丁謐 桓範 |
司馬懿 司馬師 司馬昭 王觀 高柔 蔣濟 | ||||||
兵力 | |||||||
數千人 | 死士三千 禁軍數目不詳 |
高平陵之變,亦称正始之變,发生在三国时期的魏国,是魏國建立以後的一次重大政變。事件源自曹魏宗室大將軍曹爽和朝中重臣太傅司马懿之間的权力鬥争,最后司马懿趁著曹爽與魏帝曹芳到高平陵謁陵時發動政變,控制京城,族滅曹爽而结束,自此司馬氏全面掌權,此後曹氏皇帝皆淪為司馬家的傀儡,為日後司馬氏篡奪曹魏政權,建立晉朝立下基礎。
起因
魏明帝曹叡於景初三年(239年)駕崩,遺詔由年僅八歲的皇太子曹芳繼位,並由大將軍曹爽和太尉司馬懿輔政。曹爽是曹真之子,辅政之初,曹爽因为司馬懿年龄和威望较高,侍奉司馬懿如父親一般,凡事不敢专行。何晏等人向曹爽进言「权力不宜委之于人」,后曹爽开始专权[1],重用何晏、鄧颺、李勝、畢軌、丁謐等人,排斥司马懿;且不久即晉升司馬懿為太傅而奪去了他的軍權。之後又任命弟弟曹羲和曹訓為中領軍及武衛將軍,曹爽集團於是完全掌握宮中禁軍。從此曹爽和何晏等心腹控制了朝廷的運作,權傾朝野,曹爽更以魏明帝才人为歌伎,僭用皇帝仪仗,[2]而同為輔政大臣的司馬懿則被架空。
後曹爽提拔夏侯玄為征西將軍,而中護軍一職改由司馬師擔任。正始六年(245年)八月,曹爽意圖又撤銷中壘及中堅營,以其營兵直隸中領軍曹羲以強化其軍力,司馬懿以此為先帝舊制反對但不果[3][4]。
司马懿無法參與政令決策,為了等待時機,凝聚反擊力量,於正始八年(247年)藉故生病辭職以迴避曹爽。次年,李勝到荊州上任刺史前向司馬懿辭行,司馬懿更在他面前裝出重病的樣子[5],因此令曹爽對他更為鬆懈;但於此同時,司馬懿卻与儿子司马师暗中准备發動兵变,司马师甚至为了此次政变,暗中养了死士三千人[6]。
經過
正始十年正月初六[7](249年2月5日),少帝曹芳拜谒魏明帝之墓高平陵,曹爽兄弟及其亲信們皆随同前往。司馬懿和中护军司馬師以及三千死士在皇宮內城司馬門聚集,前往擺放武器的武庫,途徑曹爽府門,曹爽帐下督严世上楼,用弩瞄準司馬懿準備射殺,曹爽門人孙谦卻拉拽嚴世的肘制止并說:「天下事未可知!」導致嚴世無法襲擊司馬懿。司马懿控制武库后,藉皇太后郭氏之诏令,关闭洛阳所有城门,率兵佔領洛水浮橋。接著任命司徒高柔假節行大將軍事,接管曹爽的軍權;并以桓範为中领军,桓範在其子的劝说下拒绝[8],改以王觀行中領軍事,接管曹羲的軍隊。
司马懿控制城內,隨即派人上奏皇帝曹芳,宣称奉皇太后詔書,罷免曹爽兄弟。詔書先传至曹爽手中,曹爽惶然不知如何是好,也不敢送給曹芳,将车驾留在伊水南住下,伐木为鹿角,发屯甲兵数千人自卫。司马懿对弟弟司马孚说皇帝在外不可露宿,将帐幔、御膳送到行在。大司農桓範在政變發生後不顧下屬勸阻,与曹爽司馬魯芝、参军辛敞、主簿楊綜等出城勸曹爽前往许昌,然後以皇帝為號召擁兵抵抗司马懿。曹爽犹豫不决,桓範又劝曹羲,但曹羲也没有听从。司馬懿接連派侍中許允、尚書陳泰、尹大目等人勸說曹爽投降,並指着洛水发誓,允诺只要曹爽罷兵息馬,交出兵權,仍可保留爵位[9]。曹爽犹豫了一夜,最後認為投降雖然會失去政治權力,但以侯爵的身份應仍能享受榮華富貴;於是放棄抵抗,而請皇帝罷免自己,並向司馬懿認罪。曹爽兄弟罷官後隨即回到府邸,并遭到司马懿的监视[10]。
正月初十[11](249年2月9日),與曹爽往來甚密的內侍張當,因私自将宫女送给曹爽被抓捕,在廷尉嚴刑拷問之下供稱曹爽和何晏計劃在三月造反,於是曹爽與其同夥都被捕[12]。司马懿让何晏参与审理,何晏自以为能够得免,就卖力查案,上奏称一共查出丁谧、邓飏等七家参与,司马懿却说还有一家,何晏问是否就是自己,司马懿承认,并将何晏也逮捕。而桓範亦因曾經揚言司馬懿謀反,經司蕃供出,被控誣告[13]而下獄,按“诬告反坐”之法作为诬告谋反者按自身谋反治罪,于是與曹爽等人一同處死,並且誅滅三族。后封曹真的族孙曹熙为新昌亭侯,邑三百户,延續對曹真的祭祀[14][15]。
影響
司馬懿因為這次政變,清除了以曹爽为首的曹氏宗室在朝中的勢力,曹氏宗室力量日漸薄弱,司馬氏得以作为辅政大臣全面掌握權力,逐步控制曹魏朝政,為日後司馬炎代魏立晉奠下了根基。原本属于曹爽一党的鲁芝、辛敞、杨综、王基等人在司马氏掌权后,也继续得到司马氏的任用。
蔣濟因此事件認為自己失信於曹爽而自責,憂憤病死。
王凌和令狐愚因為高平陵之变,認為魏帝曹芳年幼平庸而司馬懿獨攬大權,於是於兩年後發動兵變企圖推翻曹芳和司馬懿,另立年紀較長的曹彪(曹操兒子)為帝,即壽春三叛中的第一次。
駐守雍州的征蜀護軍夏侯霸因與曹爽有親戚關係,與同時身為征西將軍的侄兒夏侯玄被徵召入洛邑,由於恐懼會遭司馬氏逼害;同時與自己不和的郭淮又出任征西將軍,令他十分不安,因而逃入蜀漢。
時下引用
参考文献
引用
- ^ 《三国志卷九 诸夏侯曹传》:初,爽以宣王年德并高,恒父侍之。及晏等进用,咸共推戴,说爽以权重不宜委之于人。初,宣王以爽魏之肺腑,每推先之,爽以宣王名重,亦引身卑下,当时称焉。丁谧、毕轨等既进用,数言于爽曰:“宣王有大志而甚得民心,不可以推诚委之。”由是爽恆猜防焉。礼貌虽存,而诸所兴造,皆不复由宣王。
- ^ 《资治通鉴》卷七十五、《晋书·宣帝纪》、《晋书·五行志》指曹爽迁郭太后于永宁宫,太后与曹芳相泣而别,曹魏因此连年地震。但胡三省、王懋竑都根据《三国志》指出郭太后在曹芳登基时已居永宁宫,怀疑是晋朝大臣修史时为了增加曹爽之恶,给曹爽加上逼迁太后之罪。
- ^ 《三國志·夏侯玄傳》:「頃之,爲征西將軍,假節都督雍、涼州諸軍事。與曹爽共興駱穀之役,時人譏之。」又裴松之註引《魏略》:玄旣遷,司馬景王代爲護軍。護軍總統諸將,任主武官選舉,前後當此官者,不能止貨賂。故蔣濟爲護軍時,有謠言「欲求牙門,當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宣王與濟善,聞以問濟,濟無以解之,因戲曰:「洛中市買,一錢不足則不行。」遂相對歡笑。玄代濟,故不能止絕人事。及景王之代玄,整頓法令,人莫犯者。
- ^ 《晉書·宣帝紀》:(正始)六年秋八月,曹爽毀中壘中堅營,以兵屬其弟中領軍羲。帝以先帝舊制禁之,不可。
- ^ 《三國志》註引《魏末傳》:「宣王令兩婢侍邊,持衣,衣落;復上指口,言渴求飲,婢進粥,宣王持杯飲粥,粥皆流出沾胸。」又多次將荊州說成并州,似乎已經病重得思緒混亂。
- ^ 《晋书》卷2:宣帝之将诛曹爽,深谋秘策,独与帝潜画....初,帝阴养死士三千,散在人间。
- ^ 《三国志·魏书四·齐王纪》: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
- ^ 《三国志》卷9注引《魏略》:及宣王起兵,閉城門,以範爲曉事,乃指召之,欲使領中領軍。範欲應召,而其子諫之,以車駕在外,不如南出。範疑有頃,兒又促之。
- ^ 《三国志》卷9:宣王使許允、陳泰解語爽,蔣濟亦與書達宣王之旨,又使爽所信殿中校尉尹大目謂爽,唯免官而已,以洛水爲誓。
- ^ 《三国志》卷9注引《魏末传》:爽兄弟歸家,勑洛陽縣發民八百人,使尉部圍爽第四角,角作高樓,令人在上望視爽兄弟舉動。
- ^ 《三国志·魏书四·齐王纪》:戊戌,有司奏収黄门张当付廷尉
- ^ 《三国志》卷9:初,張當私以所擇才人張、何等與爽。疑其有姦,收當治罪。當陳爽與晏等陰謀反逆,並先習兵,須三月中欲發,於是收晏等下獄。
- ^ 《三國志》註引《魏略》:桓範出城後與門候司蕃說:「太傅圖逆,卿從我去!」事後司蕃向司馬懿自首,司馬懿於是控告桓範誣人謀反之罪。
- ^ 《三国志卷九·诸夏侯曹传》:嘉平中,绍功臣世,封真族孙熙为新昌亭侯,邑三百户,以奉真后。
- ^ 《晋书》卷1: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天子謁高平陵,爽兄弟皆從。是日,太白襲月。帝于是奏永寧太后廢爽兄弟。時景帝為中護軍,將兵屯司馬門。帝列陣闕下,經爽門。爽帳下督嚴世上樓,引弩將射帝,孫謙止之曰:「事未可知。」三注三止,皆引其肘不得發。大司農桓範出赴爽,蔣濟言於帝曰:「智囊往矣。」帝曰:「爽與範內疏而智不及,駑馬戀短豆,必不能用也。」於是假司徒高柔節,行大將軍事,領爽營,謂柔曰:「君為周勃矣。」命太僕王觀行中領軍,攝羲營。帝親帥太尉蔣濟等勒兵出迎天子,屯于洛水浮橋,上奏曰:「先帝詔陛下、秦王及臣升於御牀,握臣臂曰『深以後事為念』。今大將軍爽背棄顧命,敗亂國典,內則僭擬,外專威權。羣官要職,皆置所親;宿衞舊人,並見斥黜。根據槃互,縱恣日甚。又以黃門張當為都監,專共交關,伺候神器。天下洶洶,人懷危懼。陛下便為寄坐,豈得久安?此非先帝詔陛下及臣升御牀之本意也。臣雖朽邁,敢忘前言。昔趙高極意,秦是以亡;呂霍早斷,漢祚永延。此乃陛下之殷鑒,臣授命之秋也。公卿羣臣皆以爽有無君之心,兄弟不宜典兵宿衞;奏皇太后,皇太后敕如奏施行。臣輒敕主者及黃門令罷爽、羲、訓吏兵,各以本官侯就第。若稽留車駕,以軍法從事。臣輒力疾將兵詣洛水浮橋,伺察非常。」爽不通奏,留車駕宿伊水南,伐樹為鹿角,發屯兵數千人以守。桓範果勸爽奉天子幸許昌,移檄徵天下兵。爽不能用,而夜遣侍中許允、尚書陳泰詣帝,觀望風旨。帝數其過失,事止免官。泰還以報爽,勸之通奏。帝又遣爽所信殿中校尉尹大目諭爽,指洛水為誓,爽意信之。桓範等援引古今,諫說萬端。終不能從,乃曰:「司馬公正當欲奪吾權耳。吾得以侯還第,不失為富家翁。」範拊膺曰:「坐卿,滅吾族矣!」遂通帝奏。既而有司劾黃門張當,并發爽與何晏等反事,乃收爽兄弟及其黨與何晏、丁謐、鄧颺、畢軌、李勝、桓範等誅之。蔣濟曰:「曹真之勳,不可以不祀。」帝不聽。 初,爽司馬魯芝、主簿楊綜斬關奔爽。及爽之將歸罪也,芝、綜泣諫曰:「公居伊周之任,挾天子,杖天威,孰敢不從?舍此而欲就東市,豈不痛哉!」有司奏收芝、綜科罪,帝赦之,曰:「以勸事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