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朝彥
(重定向自钱朝彦)
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授句容縣知縣,丁父憂去官。明亡後闭门隐居,不与任職清朝的同年官员交通。家贫,租别人老屋居住,不蔽风雨。顺治十六年己亥(1659年)江上之变,有人告发他是内应,被提督田雄下令逮捕,后放归。他是黄道周弟子,诗文与书法都效法道周[1]。
參考
|
|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崇禎十年(1637年)丁丑科進士,授句容縣知縣,丁父憂去官。明亡後闭门隐居,不与任職清朝的同年官员交通。家贫,租别人老屋居住,不蔽风雨。顺治十六年己亥(1659年)江上之变,有人告发他是内应,被提督田雄下令逮捕,后放归。他是黄道周弟子,诗文与书法都效法道周[1]。
|
|
|
这是一篇关于明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