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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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現任
賀錦麗

2021年1月20日就任
副总统办公室英语Offic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国参议院
尊称副总统女士(非正式)
尊敬的(正式)
议长女士(参议院内)
阁下(国际往来)
地位联邦政府行政分支位阶第二长官
所属内阁
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家航天委员会
國家經濟委員會
官邸天文台环路一号
機關所在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任命者
  • 选举人团
  • 总统选举中所有副总统候选人均未能获得过半数选举人票时,由参议院选出副总统
  • 总统在任而副总统空缺时,副总统由总统提名、参议院确认产生
任期4年1届,无连任限制
設立法源美国宪法
首任约翰·亚当斯[1]
设立1789年3月4日,​235年前​(1789-03-04[2][3]
后继职位第一顺位[4]
薪资年薪230,700美元
网站美国白宫副总统资料页(英文)

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英語: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非正式简称:VP / VPOTUS)是美國聯邦政府行政分支中位阶第二高的官员,仅次于美国总统;同时在美国总统继任顺序中排列第一。副总统也以参议院议长的身份参与联邦立法机关的运作,以此身份主持(或委托某位参议员主持)参议院相关会议。大多数情况下副总统不会在参议院中投票,除非需要打破票数持平英语Casting vote。副总统还负责主持国会联席会议[5]。美國現任(第49任)的副總統為民主黨賀錦麗,於2021年1月20日上任,其搭檔的總統為同黨的乔·拜登

美国副总统与美国总统一同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他们都由美国人民选举的选举人团进行投票产生;他们的任期均为四年。[5]1967年通過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五修正案》第2节建立了副总统的继任機制,如果副总统职位出現空缺,总统可提名繼任人填補(但需美国国会两院确认)。而此前,无论是副总统接任总统,或副总统去世、辞职,副总统职位於任內不會作出填補。[4]

美国副总统也是国家安全会议的法定成员,同时也是史密森尼学会评议董事会的成员。[5]副总统办公室英语Office of the Vic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负责协助和统筹副总统的相关职能。该办公室自1787年制宪会议成立以来,副总统职位的作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在过去的100年里,副总统职位已经发展成集国内和国外政治政策的权力职位,现在更被广泛视为总统行政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副总统职权在行政分支的扩大;它在立法分支的职权则相应地缩小,例如副总统已经很少主持参议院会议。[6]

美国宪法》并没有明确将美国副总统职位分配到任何一个分支,以致于政治学者就副总统办公室归属哪个政府部门产生分歧:归属行政分支、归属立法分支、两个分支都归属、还是两个分支都不归属。[6][7]副总统归属于行政分支(几乎完全与立法部门隔离)的现代观点之所以产生,是由于总统与国会将相当大的行政权力分配给了副总统。[6][8]

职位起源

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大家并没有讨论是否要设立一个“副总统”的职位。直到会议接近尾声时,一个由11人组成的“剩余事务委员会”提出了一个选举首席行政官(总统)的方案。[9]代表们先前已经考虑过有关参议员议长的遴选,决定“参议院应该选举自己的议长”,并且同意将该官员指定为行政分支的直接继任者。他们还考虑了行政分支的选举方式,但是并未就此达成共识。不过这一切在1787年9月4日发生了改变,委员会建议由选举人团来选举美国行政分支的首席行政长官,而每个州的选举人团人数等于该州众议员和参议员人数的总和。[6][10]

拟议的总统选举过程要求每个州选举各州的选举人团,选举人团成员将酌情选择他们个人认为最合格的候选人。

任职条件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的相关规定,“无资格担任总统的人,也无资格担任合众国副总统”。因此,担任美国副总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出生時即為美國公民,或者是在合眾國宪法通过时為美国公民
  • 年满35周岁
  • 美国居住不少於14年

但与「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的规定不同的是,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没有限制副总统的连任次数。

誓词

与美国总统就职必须宣誓的规定不同,美国宪法並無定立副总统的就职官方誓词。

自1789年至今,出现和使用過数个誓词版本,既是副总统的就职誓词,也是其作为参议长代表全体参议院议员和政府官员宣誓的誓词。较为普遍的是自1884年开始使用的誓词版本(括号内文字均无统一规定):

I, (first name last name), do solemnly swear (or affirm)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and that I will well and faithfully discharge the duties of the office on which I am about to enter. So help me God.[11]
我, XXX(副总统的姓名) ,郑重宣誓(或“保证”) ,我将支持並捍卫合众国宪法,抵禦内外所有的敌人;我将堅定信念並忠心不二;我願承擔此責任,絕無私心或意圖逃避;並將恪尽职守。愿上帝帮助我。

宪法最初的规定和修改

根據憲法最早規定,得到第二多選舉人票的總統候選人當選副總統。但是制定憲法時並無考慮到政黨組成,因此,1800年就出現了總統和副總統來自不同政黨的局面。結果,美國於1804年6月通過憲法第12條修正案,將選舉人團的總統及副總統選舉分開。

另外,憲法第25條修正案獲通過前,如果副總統(因為繼任總統職位、去世或辭職)離任,空缺不會於任內填補。根據第25條修正案,如果副總統職位出缺,總統可提名填補人選,但需要得到參議院確認。

選舉

美國副總統是在美國總統選舉中与總統候選人一起搭档參選的,所以某總統參選人當選後,一起搭檔的副總統參選人就隨之也當選。

一般來說,總統候選人都會找一些來自黨內不同派系的人士(例如來自國家不同地區、或持有不同政見等等)來擔任副總統候選人,因而可提高參選團隊的代表性。

职责

處理國政

現代副總統職位具有重要權力,被廣泛視為行政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現代的副總統都是總統重要的執政夥伴、顧問和代表總統出席重要場合。副總統還是國家安全會議的法定成員,因此在國安事務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參議院議長

根據美國憲法,副總統兼任參議院議長(英語: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Senate)。但是副總統在美國參議院內只管理規程事務,而不能提出議案或參與辯論。而且副總統只能於參議院表決中支持和反對票數相同時才可投下關鍵性的一票。

另一方面,副總統亦須於總統大選中主持選舉人團的選票點算。2001年,兼任副總統及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阿尔·戈尔宣布自己於總統選舉中落敗。2021年,兼任副總統及共和黨副總統候選人的迈克·彭斯宣布自己於總統選舉落敗。

2017年2月7日,副總統邁克·彭斯因參院表決教育部長人事案,結果同意與反對各為50票,最終靠彭斯的一票打破平手僵局,讓爭議極高的富商贝琪·德沃斯成為教育部長。這是美國國會史上首次在行使內閣提名同意權時由副總統出面使用參議院議長職權投票。

繼任美國總統

美國副總統是總統的第一繼任人選,一旦總統於任內死亡、辭職或被撤职,副總統會立刻繼任。所以,副總統經常被指與總統「只有一個心跳的距離」。副總統繼任總統的先例於1841年由約翰·泰勒成立,並於196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25條修正案列明。

美国历史上共有8位副總統因總統死於任內而繼任,只有杰拉尔德·福特是因為總統理查德·尼克松辭職而繼任。因為没有總統被撤職(理查·尼克森是自己辭職的),所以沒有副總統因總統撤職而繼位。

紀錄

历任美国副总统

任次 姓名 肖像 任期 政黨 总统
1 约翰·亚当斯 John Adams 1789年4月21日1 1797年3月4日 聯邦黨 乔治·华盛顿
2 托马斯·杰斐逊 Thomas Jefferson 1797年3月4日 1801年3月4日 民主共和黨 約翰·亞當斯
3 阿龙·伯尔 Aaron Burr 1801年3月4日 1805年3月3日 湯馬斯·傑弗遜
4 乔治·克林顿 George Clinton 1805年3月3日 1812年4月20日2 湯馬斯·傑弗遜、詹姆斯·麦迪逊
缺任 1812年4月20日 1813年3月4日 詹姆斯·麥迪遜
5 埃尔布里奇·格里 Elbridge Gerry 1813年3月4日 1814年11月23日2 民主共和黨
缺任 1814年11月23日 1817年3月4日
6 丹尼尔·D·汤普金斯 Daniel Tompkins 1817年3月4日 1825年3月4日 民主共和黨 詹姆斯·门罗
7 约翰·卡德威尔·卡尔霍恩 John C. Calhoun 1825年3月4日 1832年12月28日3 约翰·昆西·亚当斯安德鲁·杰克逊
缺任 1832年12月28日 1833年3月4日 安德魯·傑克森
8 马丁·范布伦 Martin Van Buren 1833年3月4日 1837年3月4日 民主黨
9 理查德·门特·约翰逊 Richard Mentor Johnson 1837年3月4日 1841年3月4日 馬丁·范布倫
10 约翰·泰勒 John Tyler 1841年3月4日 1841年4月4日4 輝格黨 威廉·亨利·哈里森
缺任 1841年4月4日 1845年3月4日 約翰·泰勒
11 喬治·M·達拉斯 George M. Dallas 1845年3月4日 1849年3月4日 民主黨 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
12 米勒德·菲尔莫尔 Millard Fillmore 1849年3月5日 1850年7月9日4 輝格黨 扎卡里·泰勒
缺任 1850年7月9日 1853年3月24日 米勒德·菲爾莫爾
13 威廉·鲁福斯·金 William R. King 1853年3月24日 1853年4月18日2 民主黨 富兰克林·皮尔斯
缺任 1853年4月18日 1857年3月4日
14 约翰·C·布雷肯里奇 John C. Breckinridge 1857年3月4日 1861年3月4日 民主黨 詹姆斯·布坎南
15 汉尼巴尔·哈姆林 Hannibal Hamlin 1861年3月4日 1865年3月4日 共和黨 亚伯拉罕·林肯
16 安德鲁·约翰逊 Andrew Johnson 1865年3月4日 1865年4月15日4 民主黨
缺任 1865年4月15日 1869年3月4日 安德魯·詹森
17 斯凯勒·科尔法克斯 Schuyler Colfax 1869年3月4日 1873年3月3日 共和黨 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
18 亨利·威尔逊 Henry Wilson 1873年3月4日 1875年11月22日2
缺任 1875年11月22日 1877年3月4日
19 威廉·A·惠勒 William A. Wheeler 1877年3月4日 1881年3月4日 共和黨 拉瑟福德·伯查德·海斯
20 切斯特·艾伦·阿瑟 Chester A. Arthur 1881年3月4日 1881年9月19日4 詹姆斯·艾布拉姆·加菲尔德
缺任 1881年9月19日 1885年3月4日 切斯特·艾倫·阿瑟
21 托马斯·A·亨德里克斯 Thomas Hendricks 1885年3月4日 1885年11月25日2 民主黨 格罗弗·克利夫兰
缺任 1885年11月25日 1889年3月4日
22 列维·P·莫顿 Levi Morton 1889年3月4日 1893年3月4日 共和黨 本杰明·哈里森
23 阿德莱·史蒂文森一世 Adlai E. Stevenson 1893年3月4日 1897年3月4日 民主黨 格羅弗·克里夫蘭
24 加勒特·霍巴特 Garret Hobart 1897年3月4日 1899年11月21日2 共和黨 威廉·麦金莱
缺任 1899年11月21日 1901年3月4日
25 西奥多·罗斯福 Theodore Roosevelt 1901年3月4日 1901年9月14日4 共和黨
缺任 1901年9月14日 1905年3月4日 西奧多·羅斯福
26 查爾斯·W·費爾班克斯 Charles W. Fairbanks 1905年3月4日 1909年3月4日 共和黨
27 詹姆斯·S·舍曼 James S. Sherman 1909年3月4日 1912年10月30日2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缺任 1912年10月30日 1913年3月4日
28 托马斯·R·马歇尔 Thomas R. Marshall 1913年3月4日 1921年3月4日 民主黨 伍德罗·威尔逊
29 卡尔文·柯立芝 Calvin Coolidge 1921年3月4日 1923年8月2日4 共和黨 沃伦·加梅利尔·哈定
缺任 1923年8月2日 1925年3月4日 卡爾文·柯立芝
30 查尔斯·盖茨·道威斯 Charles G. Dawes 1925年3月4日 1929年3月4日 共和黨
31 查尔斯·柯蒂斯 Charles Curtis 1929年3月4日 1933年3月4日 赫伯特·胡佛
32 约翰·南斯·加纳 John Nance Garner 1933年3月4日 1941年1月20日 民主黨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33 亨利·阿加德·华莱士 Henry A. Wallace 1941年1月20日 1945年1月20日
34 哈里·S·杜鲁门 Harry S. Truman 1945年1月20日 1945年4月12日4
缺任 1945年4月12日 1949年1月20日 哈瑞·S·杜魯門
35 阿尔本·W·巴克利 Alben Barkley 1949年1月20日 1953年1月20日 民主黨
36 理查德·尼克松 Richard Nixon 1953年1月20日 1961年1月20日 共和黨 德怀特·大卫·艾森豪威尔
37 林登·约翰逊 Lyndon B. Johnson 1961年1月20日 1963年11月22日4 民主黨 约翰·肯尼迪
缺任 1963年11月22日 1965年1月20日 林登·詹森
38 休伯特·汉弗莱 Hubert H. Humphrey 1965年1月20日 1969年1月20日 民主黨
39 斯皮罗·阿格纽 Spiro T. Agnew 1969年1月20日 1973年10月10日3 共和黨 理查·尼克森
缺任 1973年10月10日 1973年12月6日
40 杰拉尔德·福特 Gerald Ford 1973年12月6日5 1974年8月9日4 共和黨
缺任 1974年8月9日 1974年12月19日 傑拉德·福特
41 纳尔逊·洛克菲勒 Nelson Rockfeller 1974年12月19日5 1977年1月20日 共和黨
42 沃尔特·蒙代尔 Walter Mondale 1977年1月20日 1981年1月20日 民主黨 吉米·卡特
43 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 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 1981年1月20日 1989年1月20日 共和黨 罗纳德·里根
44 丹·奎尔 Dan Quayle 1989年1月20日 1993年1月20日 喬治·赫伯特·華克·布希
45 阿尔·戈尔 Al Gore 1993年1月20日 2001年1月20日 民主黨 比尔·克林顿
46 迪克·切尼 "Dick" Cheney 2001年1月20日 2009年1月20日 共和黨 乔治·沃克·布什
47 乔·拜登 Joe Biden 2009年1月20日 2017年1月20日 民主黨 贝拉克·奥巴马
48 迈克·彭斯 Mike Pence 2017年1月20日 2021年1月20日 共和黨 唐納·川普
49 賀錦麗 Kamala Harris 2021年1月20日 現任 民主黨 喬·拜登
  • 由於美國副總統一職於1967年獲通過的憲法第25條修正案之前沒有填補的機制,所以職位只會於下屆大選時才會填補。副總統職位於憲法第25條修正案通過前出現了16次空缺。副總統職位於憲法第25條修正案通過後,因為獲提名的繼任人需要等候國會確認,出現了兩次空缺。

注释:

1 作为副总统,亚当斯比当选总统乔治·华盛顿提前抵达纽约市(当时为美国首都),并在总统宣誓就职前9天宣誓就任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
2 在任期内去世。
3 在任期内辞职。
4 因前任总统去世或辞职而以副总统身份继任总统。
5 依据美國憲法第二十五修正案接任美国副总统。

在世的前任副總統

截至2024年3月,在世的前任美國副總統有5位,分別是(依據任期排名):

姓名 任期 出生日期
丹·奎爾 1989年-1993年 (1947-02-04) 1947年2月4日77歲)
阿尔·戈尔

1993年-2001年

(1948-03-31) 1948年3月31日75歲)
迪克·錢尼 2001年-2009年 (1941-01-30) 1941年1月30日83歲)
乔·拜登 2009年-2017年 (1942-11-20) 1942年11月20日81歲)
迈克·彭斯 2017年-2021年 (1959-06-07) 1959年6月7日64歲)

最近去世的一位前任美國副總統是沃尔特·蒙代尔(任期:1977年-1981年),於2021年4月19日去世,享寿93歲。

參見

参考资料

  1. ^ Page Smith. John Adams: 1784-1826, Volume 2. ACLS History E-Book Project. 2008: 744 [2019-07-26]. ISBN 978159740349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2. ^ Pauline Maier. Ratification: The People Debate the Constitution, 1787-1788. Simon and Schuster. 2011-06-07: 433 [2019-07-26]. ISBN 978068486855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3. ^ March 4: A forgotten huge day in American history. 国家宪法中心.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4). 
  4. ^ 4.0 4.1 Clause VI - U.S. Constitution. 康乃尔大学法律资讯中心英语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9). 
  5. ^ 5.0 5.1 5.2 Vice President. USLegal, Inc.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25). 
  6. ^ 6.0 6.1 6.2 6.3 Todd Garvey. William & Mary Bill. A Constitutional Anomaly: Safeguarding Confidential National Security Information Within the Enigma That Is the American Vice Presidency. Rights Journal: 565-605. [2019-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8). 
  7. ^ Roy E. Brownell II. A Constitutional Chameleon: The Vice President's Place within the American System of Separation of Powers Part I: Text, Structure, Views of the Framers and the Courts (PDF). Kansas Journal of Law and Public Policy. 2014: 1–77 [2019-07-27].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2-30). 
  8. ^ Joel K. Goldstein. The new constitutional vice presidency.. Wake Forest Law Review. 1995, 30: 505 [2019-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7). 
  9. ^ Establishing the Electoral College and the Presidency. Teaching American History. [2019-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01). 
  10. ^ Richard Albert. The Evolving Vice Presidency. Temple Law Review. 2005-01, 78 (4): 811–896 [2019-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01). 
  11. ^ Oath of Office. senate.gov. Washington, D.C.: Secretary of the Senate. [July 30, 2018]. (原始内容存档于July 28, 2018). 

延伸阅读

外部链接

美國總統繼任順序
前任者:
第一 繼任者:
美國眾議院議長
邁克·約翰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