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管理三庫事務大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管理三庫事務大臣,簡稱三庫大臣。為清朝官職,王公大臣充任職,職務為管理戶部三庫

前身為順治十三年(1656年)起設置的三庫理事官雍正元年(1723年),改由王公大臣擔任,稱為管理三庫大臣。滿缺、漢缺各一人,任期為三年,期滿時請旨更換派任。職掌為管理三庫庫藏、出納,按年月會計造冊,清點核實上奏。

轄下屬官有檔房主事,三庫郎中員外郎司庫大使筆帖式庫使等官。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四月十四日上諭:「三库积弊已深,库书、库丁弊端尤甚,亟应实力整顿,著如该部所奏,即将三库集中等缺裁撤,凡库书、库丁悉数革除,一切收支事宜统归户部堂官一手经理,以专责成,毋庸另派三库大臣管理。」裁撤三庫,管理三庫大臣之職務改由戶部尚書全權處理。

參考文獻

  • 清史稿》卷一百十四·志八十九·職官一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