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卢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盧辯

卢辩(?—?),字景宣范阳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出自范阳卢氏北祖,北魏、西魏、北周官员。

生平

卢辩家族数代学习儒学,父亲卢静是北魏太常丞。卢辩少时好学,广泛通晓经典书籍。正光初年,卢辩被举荐为秀才,出任太学博士。因为《大戴礼记》没有注释,卢辩就为之做注。卢辨的三哥卢景裕是当时的大儒,对卢辩说:“从前我们的祖先侍中卢植给《小戴礼记》做注释,现在你给《大戴礼记》做注释,差不多纂集了先辈的著述。”[1][2][3]

魏节闵帝元恭登基后,卢辩被任命为中书舍人高欢信都起兵,消灭尔朱氏的军队,于是发兵进攻洛阳,魏节闵帝派遣卢辩持节在邺城慰劳高欢。高欢命令卢辩朝见他奉戴的中兴主元朗,卢辩坚守节操不听从。高欢愤怒的说:“我为正道而举兵,诛伐群丑,皇帝在此,是谁派你来的?”卢辩高声应答,守住节操不屈不挠。高欢觉得卢辩非同寻常,放了他不继续威逼[4][5]

魏孝武帝元修即位后,任命卢辩为广平王元赞的师傅。永熙二年二月五日(533年3月15日),平等寺修建完成,魏孝武帝率领百官在寺庙中举行万僧会。当日,寺门外有个石像无缘无故低头后又举起,如此一整天才停止,魏孝武帝对它顶礼膜拜,对此感到奇怪诡异。卢辩说:“石头立起,社稷转移,自古有这样的情形,陛下有何奇怪。”魏孝武帝于是回到皇宫。七月,侍中斛斯椿劝说魏孝武帝向着长安西进,十月底,东魏的京城迁到邺城[6][7]

等到魏孝武帝西入关中,因为事情仓促,卢辩来不及回家,只骑着一匹马跟随。有的人问卢辩说:“得以与家人辞别吗?”卢辩说:“出门为官之道,用大义割断私人恩情,又有什么可以辞别的。”魏孝武帝到了长安后,封卢辩为范阳县公,卢辩历任给事黄门侍郎,兼任著作郞,又加幽州大中正。宇文泰因为卢辩通晓儒家学术,对他十分礼遇,朝廷商议国家大事,常常召卢辩来咨询。卢辩升任太子少保,兼任国子祭酒赵青雀发动叛乱时,西魏太子元钦出外居住在渭水以北,卢辩当时跟随陪同,也不告诉家人。卢辩坚持平素志向果敢决断,都有如此类。不久卢辩被授任太常卿太子少傅,转任少师,西魏太子元钦和诸王等人都对他行入学敬师的束修之礼,拜卢辩为师学习,卢辩爵位升为范阳郡公[8][9]

自从魏孝武帝西迁,朝廷礼仪湮没失落,这时朝廷的典章制度、不同等级的车马服饰、乐器音乐、日晷刻漏浑天仪,西魏朝廷都命令卢辩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来处置。卢辩与辛彦之薛憕檀翥参定[10][11][12],所制全部合乎规范法度,大多遵循古代礼仪。卢辩生性记忆力强能暗中记住事情,能决断大事,凡是创建的制度,对待它们坚信不疑。卢辩又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屡次升任至尚书令北周六官建立后,卢辩出任师氏中大夫[13][14]

周明帝宇文毓即位后,卢辩升任小宗伯,进号大将军。周明帝曾与公卿前往卢辩住宅,儒士以此为荣。卢辩后外任宜州刺史,因为患病没有赴任。卢辩去世后,谥号[15],附祭在宇文泰宗庙中。儿子卢慎继承爵位,官至复州刺史。隋朝开皇初年,因为卢辩是前朝有名望德行之人,追封卢辩为沈国公[16]

当初,宇文泰想要推行《周官》礼制,命令苏绰专门掌管这件事,不久苏绰去世,宇文泰就命令卢辩完成它。卢辩于是领导崔宣猷裴政薛寘等人依照周礼建立六官,变革汉、魏的制度。魏恭帝三年正月丁丑,开始推行六官制度[17][18][19][20][21][22][23][24]

著作

家族

高祖

祖父

父亲

兄弟

子女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周書·卷24》,出自令狐德棻周書

参考资料

  1. ^ 《周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六》:卢辩字景宣,范阳涿人。累世儒学。父靖,太常丞。
  2. ^ 《周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六》:辩少好学,博通经籍,举秀才,为太学博士。以大戴礼未有解估,辩乃注之。其兄景裕为当时硕儒,谓辩曰:“昔侍中注小戴,今尔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3. ^ 《北史·卷三十·列传第十八》:辩字景宣,少好学,博通经籍。正光初,举秀才,为太学博士。以大戴礼未有解诂,辩乃注之。其兄景裕为当时硕儒,谓辩曰:“昔侍中注小戴,今汝注大戴,庶纂前修矣。”
  4. ^ 《北史·卷三十·列传第十八》:节闵帝立,除中书舍人。属齐神武起兵信都,既破尔朱氏,遂鼓行指洛。节闵遣辩持节劳之于邺。神武令辩见其所奉中兴主,辩抗节不从。神武怒曰:“我举大义,诛群丑,车驾在此,谁遣尔来?”辩抗言酬答,守节不挠。神武异之,捨而不逼。
  5. ^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五十五·梁纪十一》:节闵帝使中书舍人卢辩劳欢于鄴,欢使之见安定王,辩抗辞不从,欢不能夺,乃舍之。辩,同之兄子也。
  6. ^ 《北史·卷三十·列传第十八》:孝武即位,以辩为广平王赞师。永熙二年,平等浮屠成,孝武会万僧于寺。石佛低举其头,终日乃止。帝礼拜之。辩曰:“石立社移,自古有此,陛下何怪。”
  7. ^ 《洛阳伽蓝记·卷二·城东》:永熙元年,平阳王入纂大业,始造五层塔一所。平阳王,武穆王少子。诏中书侍郎魏收等为寺碑文。至二年二月五日土木毕功,帝率百僚作万僧会。其日寺门外有石像,无故自动,低头复举,竟日乃止。帝躬来礼拜,怪其诡异。中书舍人卢景宣曰:“石立社移,上古有此,陛下何怪也?”帝乃还宫。七月中,帝为侍中斛斯椿所使,奔於长安。至十月终,而京师迁邺焉。
  8. ^ 《周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六》:及帝入关,事起仓卒,辩不及至家,单马而从。或问辩曰:“得辞家不?”辩曰:“门外之治,以义断恩,复何辞也。”孝武至长安,授给事黄门侍郎,领著作。太祖以辩有儒术,甚礼之,朝廷大议,常召顾问。赵青雀之乱,魏太子出居渭北。辩时随从,亦不告家人。其执志敢决,皆此类也。寻除太常卿、太子少傅。魏太子及诸王等,皆行束脩之礼,受业于辩。进爵范阳公,转少师。
  9. ^ 《北史·卷三十·列传第十八》:及帝入关,事起仓卒,辩不及至家,单马而从。或问辩曰:“得辞家不?”辩曰:“门外之道,以义断恩,复何辞也。”孝武至长安,封范阳县公。历位给事黄门侍郎,领著作,加本州大中正。周文帝以辩有儒术,甚礼之,朝廷大议,常召顾问。迁太子少保,领国子祭酒。赵青雀之乱,魏太子出居渭北,辩时随从,亦不告家人。其执志敢决,皆此类也。寻除太常卿、太子少傅,转少师,魏太子及诸王等皆行束修之礼,受业于辩,进爵范阳郡公。
  10. ^ 《隋书·卷七十五·列传第四十》:及周闵帝受禅,彦之与少宗伯卢辩专掌仪制。
  11. ^ 《周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十》:大统初,仪制多阙。太祖令憕与卢辩、檀翥等参定之。
  12. ^ 《北史·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四》:大统初,仪制多阙,周文令憕与卢辩、檀翥等参定之。
  13. ^ 《周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六》:自魏末离乱,孝武西迁,朝章礼度,演坠咸尽。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性疆记默契,能断大事。凡所创制,处之不疑。累迁尚书右仆射。世宗即位,进位大将军。帝尝与诸公幸其第,儒者荣之。出为宜州刺史。薨,配食太祖庙庭。子慎。
  14. ^ 《北史·卷三十·列传第十八》:自孝武西迁,朝仪演坠,于时朝廷宪章、乘舆法服、金石律吕、晷刻浑仪,皆令辩因时制宜。皆合轨度,多依古礼。性强记默识,能断大事,凡所创制,处之不疑。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累迁尚书令。及建六官,为师氏中大夫。
  15. ^ 15.0 15.1 赵汗青 袁明 郑旭东, 《陕西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隋卢诠墓发掘简报》, 《文博》 (06期), 2023年, (06期): 11–24 
  16. ^ 《北史·卷三十·列传第十八》:明帝即位,迁小宗伯,进位大将军。帝尝与诸公幸其第,儒者荣之。出为宜州刺史,以患不之部。卒,谥曰献,配食文帝庙庭。子慎嗣,位复州刺史。慎弟诠,性超捷,善骑射,位仪同三司。隋开皇初,以辩前代名德,追封沈国公。
  17. ^ 《北史·卷三十·列传第十八》:初,周文欲行周官,命苏绰专掌其事。未几而绰卒,乃令辩成之。于是依周礼建六官,革汉、魏之法。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六卿之外,置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曰三孤。时未建东宫,其太子官员,改创未毕。寻又改典命为大司礼,置中大夫。自兹厥后,世有损益。武成元年,增御正四人,位上大夫。保定四年,改宗伯为纳言,礼部为司宗,大司礼为礼部,大司乐为乐部。五年,左右武伯各置大夫一人。以建德元年,改置宿卫官员。二年,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官,府置四司,以下大夫为官之长,上士贰之。是岁,又增改东宫官员。三年,初置太子谏议大夫,员四人,文学十人;皇弟、皇子友,员各二人,学士六人。四年,又改置宿卫官员。其司武、司卫之类,皆后所增改。太子正宫尹之属,亦后所创置。而典章散灭,弗可复知。宣帝嗣位,事不师古,官员班品,随情变革。至如初置四辅官,及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并御正、内史增置上大夫等,则今载于外史。馀则朝出夕改,莫能详录。
  18. ^ 《周书·卷二·帝纪第二》:三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礼,建六官。以太祖为太师、大冢宰,柱国李弼为太傅,大司徒赵贵为太保,大宗伯独孤信为大司马,于谨为大司寇,侯莫陈崇为大司空。初,太祖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统中,乃命苏绰、卢辩依周制改创其事,寻亦置六卿官,然为撰次未成,众务犹归台阁。至是始毕,乃命行之。
  19. ^ 《北史·卷九·周本纪上第九》:三年正月丁丑,初行周礼,建六官,魏帝进帝位太师、大冢宰。帝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统中,乃令苏绰、卢辩依周制改创其事,寻亦置六卿官,然为撰次未成,众务犹归台阁。
  20. ^ 《周书·卷三十五·列传第二十七》:与卢辩等剏修六官。
  21.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与卢辩等创修六官。
  22. ^ 《隋书·卷六十六·列传第三十一》:周文帝闻其忠,授员外散骑侍郎,引事相府。命与卢辩依周礼建六卿,设公卿大夫士,并撰次朝仪,车服器用,多遵古礼,革汉、魏之法,事并施行。
  23. ^ 《周书·卷三十八·列传第三十》:朝廷方改物剏制,欲行周礼,乃令寘与小宗伯卢辩斟酌古今,共详定之。
  24. ^ 《北史·卷三十六·列传第二十四》:朝廷方改物创制,欲行周礼,乃令寘与小宗伯卢辩斟酌古今,共详定之。
  25. ^ 《隋书·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经籍三》:称谓五卷后周大将军卢辩 撰
  26. ^ 《新唐书·卷五十九·志第四十九·艺文三》:卢辩称谓五卷
  27. ^ 《隋书·卷三十四·志第二十九·经籍三》:坟典三十卷 卢辩撰。
  28. ^ 《旧唐书·卷四十七·志第二十七·经籍下》:坟典三十卷卢辩撰。
  29. ^ 《新唐书·卷五十九·志第四十九·艺文三》:卢辩坟典三十卷
  30. ^ 30.0 30.1 吴钢主编. 《全唐文补遗 千唐志斋新藏专辑》. 西安: 三秦出版社. 2006: 125–126. ISBN 7-80736-085-2 (中文(繁體)). 
  31. ^ 《太平广记·卷六六·女仙十一》:唐永真年,南海贡奇女卢眉娘,年十四岁。眉娘生,眉如线且长,故有是名。本北祖帝师之裔,自大定中流落岭表。后汉卢景裕、景祚、景宣、景融兄弟四人皆为皇王之师,因号帝师。
  32. ^ 赵汗青 郑旭东 马倩娜, 《隋卢诠墓志考释》, 《文博》 (06期), 2023年, (06期): 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