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士授田憑據
戰士授田憑據或稱戰士授田證,是依據中華民國政府於1951年10月18日制訂的《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1],先發給服役滿兩年以上戰士或者遺眷戰士授田憑據,待光復大陸再配發土地授田。然而因為時局變遷,立法院修法改為發配補償金,於1991年1月3日起發放。此條例於2019年4月26日經立法院三讀廢止[2]。
源起
中華民國中央政府來台灣後,為延緩開出的「五年反攻成功」政治支票兌現壓力,於1951年10月18日制訂「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規定服役滿兩年以上戰士或遺眷,未來待光復大陸後,授予年產淨造稻穀二千市斤面積之田地,行政院復在1954年5月19日10頒訂「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施行細則」,然為穩定軍心,再於1956年7月10日公布「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憑據頒發辦法」[3],先行頒發「戰士授田憑據」[4],並在當天開始實施發放,希望透過前後總計70萬張的憑據,能對三軍還有敵後游擊隊士氣產生「穩定」作用。
在台授田
有些追隨政府來台的老兵,因為退除役或轉業等緣故,希望「授田條例」不要僅係領取憑據而已,在完成反攻大業之前也能取得「回饋」,於是政府在1956年10月1日宣布提早實施,首先以「一江山陣亡戰士遺族」列為首批發放憑據對象,這些壯烈犧牲的家屬,依條例可增加兩成「收復地區縣市政府授予之田地種類、座落、面積」之稻穀收獲量。對於不想在「光復大陸」再分地的榮民,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也於1957年開始在宜蘭大同農場進行首次授田,其後包括花蓮壽豐、臺東池上、屏東隘寮、嘉義、彰化、臺東鹿野、屏東竹田、高雄、桃園、苗栗等農場皆陸續戰士授田供榮民開墾,希望不願追隨政府打回大陸的榮民弟兄也能把台灣當成「落葉歸根」之所[3]。
改給補償
1986年以前退除役官兵為主,見反攻大陸無望,要求政府補償,大批榮民要求政府解決授田證問題,隔年抗爭愈演愈烈。1990年立法院通過「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於1990年4月23日公布[5],而行政院迄2006年也多次修訂「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做為發放依據[6]。補償金於1990年1月3日起發放,依級數每等級加發五萬津貼,退伍官兵可領取五萬到五十萬之補償金,來收回授田憑據。中華民國國防部對戰士授田憑據補償金總預算為880億,發放到2002年金額七百五十二億元,後將未支出之預算歸繳國庫,爾後因應每年領取人數漸少,金額不高,改以年度預算編應,目前每年仍有十到二十人申請領。
補償爭議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於2013年1月2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依照「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第二條,人員未於1997年12月31日前申請登記者,其戰士授田憑據作廢,「其在申請登記前死亡者,由戰士之家屬申請登記」,但國防部卻一併將具有戰士授田資格者,全數登記申請,明顯違法,此違法代為申請動作,應為「無效行為」。在「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裡,並無規定主管機關可代為登記申請,行政院逕自透過施行細則,再授權於國防部視海峡兩岸人民關係狀況,另定中國大陸親屬請領辦法,「施行細則」顯然違反母法「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全為大陸居民方便請領補償金,所開之違法「方便之門」,以「包裹式」全部違法代為申請,共74萬5,658人,截至目前已有63萬4,101人完成領取,尚餘11萬1,557人未領取,全為在台亡故者,全部待由大陸親屬來台申領,每人可領取一個基數5萬元,戰士授田證須準備55億預算供大陸「無限期領取」。台聯黨團要求,戰士授田憑據補償金應暫停核發,否則將凍結國防部「專案撫慰金」之預算。[7]。
國防部回應,依據請領規定,申請者須於五年內領取,是指申請者從收到國防部通知開始起算,國防部依法已於八十六年底停止申請登記。目前已有百分之八十五的申請者完成領取,但還有約百分之十五申請者,因中國大陸幅員廣大聯絡不易、或搬家,加上部分單身亡故的官兵家屬聯絡不易,尚未完成領取,無法取消其領取資格[8]。然此舉後遭監察院糾正[9]。
參考資料
- ^ 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條例 中華民國總統府1951年10月23日 [2013年2月4日]
- ^ 時代的眼淚!反共戰士授田補償金 立院三讀廢止. [2019-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3.0 3.1 反共抗俄戰士授田憑據頒發辦法[永久失效連結] 公視新聞網 2010年7月10日 [2013年2月4日]
- ^ 反共抗俄 大發授田憑據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1-26. 自由電子報 2013年1月18日 [2013年2月4日]
- ^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行政院1990年12月10日 [2013年2月4日]
- ^ 戰士授田憑據處理條例施行細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行政院2006年8月4日 [2013年2月4日]
- ^ 戰士授田憑據 違法供送中國55億台幣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台聯全球資訊網 2012年6月8日 [2013年2月4日]
- ^ 戰士授田證補償金請領嚴格把關[永久失效連結] 青年日報 2012年5月29日 [2013年2月4日]
- ^ 行政院主計總處放任國防部違規核發戰士授田補償金 監察院糾正兩機關. [2021-10-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