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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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战时工作委员会旧址
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所在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
分类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时代抗日战争时期
编号1-20
登录1977年12月23日

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旧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青驼东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简介

南北长13米,东西宽71米,占地面积1.5亩。日军大扫荡时青驼古寺被毁。1967年在旧址上修建了青驼医院。1977年12月23日,授予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1990年,山东省政府设立“山东省战工会纪念馆”。

徐向前元帅题写“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创建纪念碑”。高8.5米。

历史

1940年7月至8月26日在此召开山东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联合大会,出席代表共300余人。山东分局书记朱瑞作了《从国际到山东》的政治报告,李澄之作《宪政与民主》的报告,黎玉作《论山东目前投降与反投降的斗争》的报告。选举成立了黎玉等23人为委员的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省战工会)、81人组成的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及工、农、青、妇、文化等各界抗日团体领导机构。 战工会设政治、军事、财政经济、教育、民众动员等5个组,黎玉为首席组长,李澄之为副首席组长,陈明为秘书长。[2]

1941年4月山东分局决定:山东所有民政、财政、经济、地方性武装、国民教育、公安、司法等工作,统归战工会管辖;各主任公署及联合办事处、专员公署等,要向战工会作定期及经常的报告,并接收其领导,执行其一切决定。在分局的建议下,战工会各组改为各处,另设公安处和司法处,首席组长改称主任委员。战工会公推黎玉为主任委员,李澄之、陈明为副主任委员,陈明兼秘书长。

1943年8月至9月,山东省临时参议会一届二次大会在莒南县召开,决定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改称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简称省战委会)。下辖清河、胶东两个行政主任公署和相当于行署的冀鲁边战时行政委员会、鲁中行政办事处和鲁南、滨海两个直属专署、11个专员公署、90个县政府。

1945年8月13日,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在莒南县大店镇(省政委会驻地)召开第二十次联席会议,决定将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改为山东省政府,推选黎玉为山东省政府主席。驻莒南县大店镇。1945年9月,移驻临沂。决定在第二届省参议会召开之前,以原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委员为省政府委员。省政府设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实业厅、教育厅、司法厅、公安总局、卫生总局。[3]

参考文献

  1.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鲁政发[2006]136号). 法搜. [2012-05-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8). 
  2. ^ 中国中共党史学会编.《中国共产党历史系列辞典》,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年版。
  3. ^ 《山东省战工会成立 1945年8月改称山东省政府》,沂蒙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17-3-27. [2021-10-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