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广省是清朝早期的一个省。辖区今为湖北省、湖南省。
明朝时,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通常简称为湖广行省、湖广省。清代沿袭明制,仍以布政使司为一级行政区单位,但省亦是官方使用的习惯性代称。康熙三年(1664年),湖广分省,湖北省、湖南省分立。湖广总督一职则沿袭至清朝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