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廣省是清朝早期的一個省。轄區今為湖北省、湖南省。
明朝時,湖廣等處承宣布政使司,通常簡稱為湖廣行省、湖廣省。清代沿襲明制,仍以布政使司為一級行政區單位,但省亦是官方使用的習慣性代稱。康熙三年(1664年),湖廣分省,湖北省、湖南省分立。湖廣總督一職則沿襲至清朝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