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签证
J-1签证是美国签发给前往该国进行教育、艺术以及科学方面学术交流人士的签证,即交流访问学者签证,为非移民签证。和其他非移民簽證不同,持美国交流访问学者簽證入美國的人有特殊的212(e)回國服務兩年的限制。即訪問結束後,必需回到原申請國,住上兩年或申請豁免。相對而言美国交流访问学者簽證最大的優點是家屬的J-2簽證在美國有比較大的自由。大中华地区的申請者均可获得有效期最多为五年的年签证。
税收
持有美国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人,如果为国际学生身份,和美国学生签证一样收税。
持有美国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人,如果为老师身份,在签证前两年,需要以非美国税务居民征收联邦税和州税,但是免于FICA税(包括社会安全税(Social Security)和医疗税收(Medicare)等税务)的征收。第三年以后,税务状态转化成美国本地税务居民,按照获准在美国居留的外国人的税率征收。这时除非你仍然是在原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和工作,都需要缴纳FICA税。[1]两年或者两年下的持有F-1签证的国际学生在报税的时候填Form 1040NR表格或者1040NR-EZ;两年以上则填报Form 1040或者1040-EZ。
中国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签有税务豁免协议,对于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美国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老师前36个月的收入可以全免收入税,基于中美税务Treaty 19。免收入税并不适用于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澳门)的中国籍学生。如果学生自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出发前往美国,即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也不能使用这些税收豁免。但是如果该学生的出发地与美国之间有税务豁免协议,则该学生可以使用该国或地区与美国的税务协议。这个免税是一辈子只有36个月;如果以美国交流访问学者签证去过美国,跟着以后再以美国交流访问学者签证再去美国,可以免税的期间只是上次剩下的。
F-1學生和美国交流访问学者學生的比較
学生(F-1)[2] | 美国交流访问学者(J-1)[3] | |
---|---|---|
資金來源 | 任意 | 必需有機構做為出資者 |
校內打工 | 不需申請 | 需先申請 |
校外打工 | 需先申請 | 需先申請 |
眷屬唸書 | 子女可以唸到12年級 配偶不能做全職學生 |
無限制 |
眷屬工作 | 不行 | 需先申請 |
畢業後工作 | 可申請OPT留在美國12個月 有90天時間找工作 |
可申請PAT留在美國18個月 一定要先找到工作 |
畢業回國 | 無限制 | 可能需回國服務兩年 |
参考
- ^ Wages Paid to Employees—Graduated Withholding under Pay for Personal Services Performed. IRS. [2010-0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3-01) (英语).
- ^ F-1 versus 美国交流访问学者 Common Visas Immigration OISS.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s & Scholars, Yale University. [201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02) (英语).
- ^ F-1 or 美国交流访问学者Which Status is Right For You Berkeley International Office. Berkeley International Offic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2011-08-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4-01)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