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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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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其年
大清四川雅州府知府
籍貫直隸省獻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芝泉
出生嘉慶二十二年(1818年)
直隸省獻縣
逝世同治九年(1870年)
地點不詳
親屬(兄)劉書年
出身
  • 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科進士出身

劉其年(1818年—1870年),字芝泉[1],直隸獻縣(今屬河北省滄州市)人。清朝翰林、政治人物。[2]

生平

劉其年自幼喪父,孝順生母。年齡稍長,隨兄書年讀書。道光十七年(1837年)中舉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成丁未科二甲第七名進士。選庶吉士散館翰林院編修。不久遷任御史同治元年(1862年),欽差大臣勝保因擁兵養寇,居功自傲而被諫官聯名上疏彈劾,唯有山東道御史吳台壽為其申辯。劉其年即上疏抗辯,疏中列舉勝保諸項罪狀,同時一并彈劾吳台壽結黨營私,且指出台壽之疏有八項悖謬之處。[3]疏上不及十日,朝廷下令將勝保下獄論罪。同治二年(1863年)四月,吳台壽罷免,七月,勝保賜自盡。從此劉其年直聲鵲起,而對其不滿者也甚多。不久,被外放四川任知府。同治九年(1870年),改雅州府,卒於赴任途中。身後幾乎無錢收殮,由四川總督吳棠出資治喪。[4][5]

家族

書年亦為翰林。

参考资料

  1. ^ 《詞林輯略》作“字子曼,號芝泉。”
  2. ^ 張劍. 刘书年和他的读书诗. 古典文学知识. 
  3. ^ 清劉體智《異辭錄》載此疏為張之洞所草。見《異辭錄》卷一·勝保之惡習:“勝保頗有戰績,然擁兵養寇,為自固之計,與漢唐季世將帥同一惡習。幸當中興之世,湘淮子弟材勇輩出,又皆儒臣統兵,為之表率,益形末路旗營之劣,而無以逞其奸,遂為士夫所不齒。尤其罪狀昭著者,業經逮問治罪之時,仍以疏請垂簾,自居擁戴之功,膽敢上章自訴,為嘗試之計。給事中趙樹吉請速誅之。御史吳台壽,乃其黨也,為之申辯甚力。御史劉其年旋劾台壽欺罔,並及其兄山東候補道吳台朗夤緣肆惡。同治二年四月,俱奉旨褫職,軍政為之一肅。劉侍御疏,為南皮張文襄少年手筆。是歲文襄舉進士,廷試第三名,始露頭角。”
  4. ^ 《詞林輯略》卷六·道光 丁未:“劉其年,書年弟。字子曼,號芝泉。直隸獻縣人。散館授編修。官至四川雅州府知府。”
  5. ^ 《獻縣誌》卷十一·文獻志三·頁三十二:“劉其年,字芝泉,書年弟也。生三歲而孤。幼篤孝友,生母黃嗜飲,醉輒怒,其年必長跪以請,顏霽乃已。稍長,從兄書年讀。書年教授郡邑,所至必以其年從。其年之優於學與仕者,承兄教也。道光十七年舉於鄉,二十七年成進士。尋遷御史。時髮、捻未靖,統兵大員多懦怯。勝保以經略治軍淮上,恃多奧援,觀望尤甚。諫臣合疏劾之,吳台壽獨申救。其年抗疏,論勝保溺職玩寇諸罪狀,並劾台壽黨援勝保,略謂台壽之疏有八悖謬。疏上未浹旬而逮勝保之命下,卒從吏議,置之法嗣。後統兵各大臣爭相用命,所向有功,論者謂實其年一疏啟之。是時,直聲震天下,而忌者愈眾。未幾,以知府改官四川,所至以廉潔稱。同治九年,再權雅州,卒於途。身後蕭然,幾無以歛。總督吳棠賻以千金,始獲治喪。繼妻沈氏仰藥殉。事聞於朝,旌焉。(畿輔先哲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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