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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保護存檔/2010年1月-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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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戶持續將「辛辛那提紅人」改為「辛辛那提紅」,然而見諸各大媒體,均以使用「辛辛那提紅人」為多,且該用戶並無提供改名的依據,為避免形成編輯戰,故申請保護。—Iokseng留言2010年1月2日 (六) 08:00 (UTC)

(-)反對Reds本來就沒有紅人的意思,早在以前就有人提出,而且也在內容做出說明,但屢遭某人刁難,請管理員三思。—Stargate 2010年1月2日 (六) 08:37 (UTC)

本來就是提出改名的人應該要提供來源,總不能隨自己的意思更改。目前條目已趨穩定,若沒有其他的問題我就會撤回保護的請求。—Iokseng留言2010年1月2日 (六) 12:43 (UTC)
什麼叫做依自已的意思更改,怎麼不去查資料看看,何況看官網的Logo也知道,絕對跟紅人沒什麼關係。—Stargate 2010年1月2日 (六) 13:43 (UTC)
Done完成--Istcol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12:14 (UTC)

訴用戶RekishiEJ連續破壞維基百科資料,請求保護暫時何春蕤條目以令其無法加入以下個人資料。

該當事人連續多次回退他人編輯,其增加的資料:

「十三位人士(曾蔡美佐許文彬尤英夫紀惠容李麗芬湯靜蓮葉慶龍張焯青許永佳黃聰智高資彬陳文正賴金波

此所陳列的資料明顯屬於侵權,既侵犯十三個人所擁有的姓名權、個人資料私隱,也是其他網頁所複製出的資料。http://sex.ncu.edu.tw/animal-love/13org/13org.htm

且該維基人拒絕進行討論,屢次將中立性有爭議的警告直接刪除。在大量充滿性描寫內容的條目所附列的警告也一併刪除,明顯違反維基規定。林奈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22:30 (UTC)

Done完成--Istcol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12:12 (UTC)

是保護了沒錯,但可否請您加上本頁面遭受保護,以及資料有中立性問題的信模?林奈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18:39 (UTC)

(:)回應善用討論頁,保護並不代表認同被保護的內容—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1月3日 (日) 19:29 (UTC)

用戶反覆創建此標題的廣告條目。可以參考刪除日誌。建議臨時白紙保護。—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09年12月30日 (三) 19:01 (UTC)

拒絕請求,僅二刪矣,況迄今為止,再無建之,乃駁回所請。—J.Wong 2010年1月4日 (一) 03:48 (UTC)

臨時,類別:全保護破壞,原因:這個條目是我早期創建的,當初是為了和余兮等朋友一起突擊完成一些大陸地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中的上海部分,命名也是按照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常規命名。現在卻被人因為其政治主張重定向到其他題目內容,基於該用戶的一貫作為,這個條目無法通過溝通進行解決。懇請管理員對其進行保護,也希望該用戶不要把維基所有的條目政治化。--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1月4日 (一) 04:38 (UTC)

今已無之,距之經遠,遂拒所求。—J.Wong 2010年1月21日 (四) 05:50 (UTC)

臨時全保護,Πrate屢勸不聽,不經討論執意修改模板,已流於編輯戰了!-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09:06 (UTC)

編輯戰, 全保護2周,2周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另外兩人均違反WP:3RR,各封禁1日。—Cp111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16:41 (UTC)

此條目可能需要全保護,因為該用戶已屢勸不聽,利用剪貼移動條目。--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1月7日 (四) 15:18 (UTC)

不斷被User:ChoijUser:勿當奴(懷疑是Choij的傀儡)加入侵犯版權的內容,警告多次後依然繼續,故請求全保護。--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8日 (五) 14:52 (UTC)

我的「傀儡」?!服了,同學你真是想像力豐富。去查下記錄,很明顯是你在事情已經完結一個多月以後突然再挑起事端,而那個用戶在你做第一個回退之前已經有編輯,很遺憾我無論如何也沒有在預料到你將作出第一次回退的前一日便去專門註冊個用戶對付你的超能力。滿世界指認反對你的人都是我的傀儡已經不是你首次了,呵呵去翻翻有關你的投票記錄,反對你的人一大把,你找個時間把他們一個個抓出來槍斃掉,如何?—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2:41 (UTC)
無奈之至,月前存廢覆核,蓋未克撥冗,未有及時回應,再克瀏覽時,見Jimmy君已落取決定,如是者,亦決再不回覆,未料月後舊調重彈。兩者經為資深,萬料未及兩者為一己之見,三番四次於眾文內口誅筆戈,誠教人失望。姑勿論現版為誰所製,決就此凍結,三月為限。請兩位覓取一處,作討論之所,並請通知本人,望可平心靜氣共議此事。—J.Wong 2010年1月11日 (一) 11:16 (UTC)
你失望與否與我關係不大,但你既然利用管理員權限對這些條目進行全保護,而且保留違反上次頁面恢復請求結論的版本,我估計你已料到我會在這裏不甘罷休。Symplectopedia如此屢次三番地騷擾他人正常編輯,甚至在事情完結很長時間之後,仍然再次用挑釁性語言挑起編輯戰、回退戰,我已受夠。上次頁面恢復請求的最終結果是推翻他的「侵權」指控,保留所有我的原始編輯記錄和內容,這個結論你作為管理員可以有異議,可以推翻另一管理員的決定,但在給出明確答覆和理由之前必須尊重已有結論。你鎖住Symplectopedia的編輯版本試圖把編輯戰凍結,是沒有希望的,更何況封鎖是三個月之長。—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32 (UTC)
「在給出明確答覆和理由之前必須尊重已有結論」,這是在不違反方針、不侵犯版權的前提下。如果已有的結論違反了方針或侵犯了版權,則可以不尊重。--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56 (UTC)
再跟你回復一遍:頁面恢復請求的最終結果已經將你掛上的「侵權」模板全部撤掉,所有條目均恢復至我最早的編輯,而你在一個月後仍然過來回退這回退那,張口閉口「侵權」「侵權」「侵權」,是不是有妄想症的問題?—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2:03 (UTC)
頁面恢復請求的最終結果是錯誤的。難道你說「最終結果是恢復,因為不侵權」它就不侵權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2:06 (UTC)
當然,頁面恢復請求又不是白設的。它的結論說你的「侵權」指控是bullshit,你的「侵權」指控就是bullshit。Get on with that. —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2:12 (UTC)
夠了,僅上數語,已足見爾等爭議之大,不且凍結,恐怕爾等只會繼續,且創建數不勝數之版本。今勿論如何,亦非我所願,試問凍結於哪,可為爾等所滿意?況在下實不願再創多一版。似乎爾等不克平心靜氣共議此事。既如斯,在下決再次覆核該提案。此前,請停止罵戰。—J.Wong 2010年1月11日 (一) 13:02 (UTC)
不滿意。你可以去翻一下這幾個條目的編輯記錄,觀察是哪位用戶在近日突然挑起事端,編輯戰中各位所用回退理由,以及最後版本是由誰所編撰。我對管理員有偏向性的頁面保護感到不滿。—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3:44 (UTC)

不斷被User:光輝十月把正確名稱「仿生機械人學」改成根本沒人用的名稱「仿生物自動控制機器學」,因此請求全保護。--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20:48 (UTC)

已全保護三個月。—J.Wong 2010年1月21日 (四) 05:40 (UTC)
  • 保護期限(永久)
  • 理由︰先前這條目曾進行存廢討論,結果是以1比1打成平手(見此)。但該條目卻被無故刪除,所以現在要求條目保護,在得出共識前,不應被某用戶無故刪除條目。—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Him8212對話 貢獻)於2010年1月11日 (一) 15:03加入。
    保護,並未有此用,理由不足,駁回所請。—J.Wong 2010年1月11日 (一) 15:32 (UTC)

受到Polar1不斷破壞—Mokaw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05:28 (UTC)

經全護之,三月為期,此非毀文矣,遂斷為爭議,望爾等共議之。—J.Wong 2010年1月26日 (二) 06:41 (UTC)
單單對條目保護,又不恢復受破壞內容,跟不保護有何分別,變相助長破壞者。—Mokaw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10:26 (UTC)

受到Noooob不斷破壞—Mokaw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05:32 (UTC)

經全護之,三月為期,此非毀文矣,兩者均有之,遂斷為爭議,望爾等共議之。—J.Wong 2010年1月26日 (二) 06:33 (UTC)
單單對條目保護,又不恢復受破壞內容,跟不保護有何分別,變相助長破壞者。—Mokaw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10:26 (UTC)


,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多次被IP用戶和新註冊用戶加入不實資料,請求半保護。--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4日 (四) 06:49 (UTC)

半護十週。—J.Wong 2010年2月4日 (四) 10:36 (UTC)
  • 保護期限(直到共識形成,暫定一個月)。

請求理由:本條目在2009年12月26日由User:SH9002編輯之後,引起爭議,在兩位用戶無法取的共識之後,提交到互助客棧進行討論。雖然提出者是User:SH9002並且希望調解,可是在尚未取得共識之前,該用戶堅持必須維持他所增加,引發爭議的內容,並且多次以警告性的態度要求其他用戶配合,不然就是破壞。由於該用戶沒有顯示願意進行討論取得共識的誠意,請管理員將本條目回退到他加入之前的版本,並且加以保護。他加入內容前的最後一次無爭議的版本為此。希望透過保護,該用戶可以冷靜下來,留意到其他用戶的聲音和意見。謝謝。-cobrachen (留言) 2010年2月2日 (二) 17:06 (UTC)

,類別:移動保護,原因:持久的頁面移動戰--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2月6日 (六) 15:28 (UTC)

移動保護一個月,一個月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Kegns 2010年2月7日 (日) 05:38 (UTC)

主要是希望管理員關注該話題的動態。最近發生幾起爭議。 文白異讀條目,原先質量很差,許多論斷都不符合事實。所以我做了大面積的修改,而且每句話都註明出典。 Mys 721tx(留言)撤銷了我的修改,並指出他在某地看到過相似內容。 而我修訂的條目內容是我第一次寫的,有修訂紀錄,應該不會有這方面的問題。我相信 Mys 721tx 有他的道理。我希望他提供詳細資料。 如果確實涉嫌抄襲別人的請指出,我做修改。 而原先的內容確實有太多不實之處。不合適留在維基。

為了希望大家關注討論,所以我加了《內容有爭議》的條幅。我很久不上維基了。記得原先應該到一個集中的版面登記一下,但是今天找不到,希望管理員指點。 謝謝。--ZHU Yeyi (留言) 2010年2月5日 (五) 21:13 (UTC)

鑒雙方爭議非淺,又涉侵權指控,決退之,並全護三月,冀諸君期內共議是事,並成共識。—J.Wong 2010年2月6日 (六) 09:43 (UTC)
兩位好,關於文白異讀爭議的真正原因是:用戶wtzdj長期散佈文讀和北京話、普通話無關,文讀是的廣韻基礎上發展來的說法。
但是事實上,各種方言著作中都明顯指出,各方言文讀都向普通話靠攏。在我編輯的內容中引用資料都明確註明了。而北吳語的白讀層卻是在《廣韻》基礎上發展而來的。顯然wtzdj一本方言基礎知識都沒有讀過。
因為維基強大的社會影響力,wtzdj非常懼怕維基的條目正規闡述文白異讀現象,令其丟臉。這就是wtzdj干預這一條目的原因。wtzdj同時也干預了吳語條目中的文白異讀章節。請核實。
這個網頁集中收集了wtzdj等人文百異讀的認識,可以幫助兩位資深網友、管理員認識wtzdj干預的背景。
http://www.pkucn.com/viewthread.php?tid=250579&extra=page%3D1
我認為,維基不應該受個別不學無術者干擾,提供網友最詳實可靠的資料。
如果管理員恢復我修訂的版本,我會繼續提供引用資料,完善這個條目。也希望兩位資深網友提供指導。
謝謝。--ZHU Yeyi (留言) 2010年2月7日 (日) 11:16 (UTC)
閱,下非專於是,誠難斷孰是孰非,還請共議,並成共識。—J.Wong 2010年2月7日 (日) 14:10 (UTC)
謝謝管理員。
問題是,我已經邀請大家來討論,並設置了爭議條幅,wtzdj沒有來討論。我和他多年接觸,他這會沒有鼓動別人,親自來已經很例外。
目前維基文白異讀的條目和百度差不多,我相信維基會提供網友高質量的信息的。而我編寫的段落都有詳細資料來源。管理員給個期限,如果到期wtzdj不能提供他宣傳的文讀和北京話沒關係的正規資料,就請管理員恢復我編寫的版本。這樣可好?--ZHU Yeyi (留言) 2010年2月8日 (一) 11:16 (UTC)

臨時,類別:全保護爭議,原因:編輯戰,我退了一次,請另一位管理員協助--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19日 (五) 21:30 (UTC)

原為河洛人 (台灣),在無討論情況下移動到閩南人 (台灣)後引發移動戰。請求保護。—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10年2月19日 (五) 17:01 (UTC)

為避免編輯戰,請求將上述三條目暫時全保護,待有共識再恢復編輯。—Iokseng留言2010年2月18日 (四) 02:27 (UTC)

最早對於該條目的爭議是在[1][2],「閩」被全面替換為「河洛」,因此我先恢復至未更動前的版本,再將不具爭議的編輯補回[3],並不是單純回退,至於後3次才是屬回退的部分了。—Iokseng留言2010年2月20日 (六) 01:32 (UTC)
嗯,那就只有Earl of China違反3RR了:[4][5][6][7]。—Cp111 (留言) 2010年2月20日 (六) 15:06 (UTC)
已保護--Istcol (留言) 2010年2月13日 (六) 10:44 (UTC)

永久全保護,已被永久封禁的傀儡用戶頁。—Altt311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03:11 (UTC)

永久全保護Wcam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03:20 (UTC)

臨時,類別:全保護破壞,原因:原本掛了侵權模板。卻有註冊用戶不僅移除模板,還恢復侵權內容。請從痞子英雄/temp頁面拷貝無侵權成分的內容後再全保。謝謝。-- --Samanthalee (留言) 2010年2月22日 (一) 09:26 (UTC)

經退之,並全護至二〇一〇年二月廿七日。—J.Wong 2010年2月22日 (一) 10:07 (UTC)

臨時,類別:全保護破壞,原因:多了很多明顯且未經查證對生者的負面評論甚至明顯的破壞,顯與wiki生者傳記的方針違反,提請半保護或保護--Vu6 (留言) 2010年2月23日 (二) 17:08 (UTC)

已經全保護。--Kegns 2010年2月25日 (四) 13:01 (UTC)

小作品模板保護

已連有超過1000個條目的小作品模板

有兩各ip刻意把南韓、中國、台灣改名。 請求半保護。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0年2月25日 (四) 18:04 (UTC)之前加入的。

已經保護--Kegns 2010年2月25日 (四) 19:45 (UTC)

不斷被User:Msuker移動到大陸譯名馬丁·達赫林,故請求移動保護。--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23日 (二) 18:06 (UTC)

按照Wikipedia:可供查證正式方針進行的移動,詳情可見Talk:馬丁·達赫林,什麼香港譯名大陸譯名,要保護也是保護到可查證譯名而不是原創譯名。—Msuker (留言) 2010年2月23日 (二) 18:15 (UTC)
護於Jimmy君。—J.Wong 2010年2月27日 (六) 10:26 (UTC)

出現編輯爭議,此外我有些本應無爭議的修正也因此遭到某用戶一味回退,提請臨時性全保護。-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2月27日 (六) 20:13 (UTC)

全保護一星期,期待共識。--Kegns 2010年2月27日 (六) 21:43 (UTC)
全保護一周,一周過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此頁保護。—Wcam (留言) 2010年3月1日 (一) 01:46 (UTC)

小作品模板保護

已連有超過1000個條目的小作品模板

小作品模板保護

已連有超過1000個條目的小作品模板

Πrate依然在沒有共識下執意修改定義,如此只會流於編輯戰,故提請全保護。-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1日 (一) 15:02 (UTC)

胡說八道,我哪有修改定義。我改的才是你們要表達的定義。搞笑。--百楽兎 2010年3月1日 (一) 15:18 (UTC)
全護之以,並設期三月。—J.Wong 2010年3月5日 (五) 05:30 (UTC)

請求移動保護。Player23 (留言) 2010年3月1日 (一) 14:53 (UTC)

禁遷之矣,屆六月然。—J.Wong 2010年3月5日 (五) 06:10 (UTC)

Mike0211本人想把我的用戶頁由12-3-2010 18:00(UTC+8)全保護 原因:防止User:影武者破壞! 我有可能停止保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Mike0211對話 貢獻)加入。

您說什麽?--Mike0211 (留言) 2010年3月6日 (六) 11:50 (UTC)

臨時,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多個匿名用戶長期破壞條目,主要是添加不實數據、刪除有來源的數據。--♠白布飄揚§§ 2010年3月7日 (日) 18:45 (UTC)

半護之以,屆四週然。—J.Wong 2010年3月8日 (一) 04:18 (UTC)

臨時,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近期有多個匿名用戶作出破壞性編輯,包括添加不實數據及無故大量刪除內容。--♠白布飄揚§§ 2010年3月7日 (日) 18:09 (UTC)

半護之以,屆四週然。—J.Wong 2010年3月8日 (一) 04:18 (UTC)

臨時,類別:全保護爭議,原因:有用戶堅持更改條目名稱並使用不當程序及不理會在其用戶討論頁的留言。--〖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3月8日 (一) 07:15 (UTC)

臨時,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匿名用戶添加不實數據--♠白布飄揚§§ 2010年3月10日 (三) 14:02 (UTC)

臨時,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匿名用戶添加不實數據--♠白布飄揚§§ 2010年3月10日 (三) 14:04 (UTC)

察其史,毀文之狀,距今三日,可謂止矣。遂卻所請,並請留神。再有者,斯請報此。—J.Wong 2010年3月13日 (六) 09:20 (UTC)

臨時,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也是匿名用戶添加不實數據、刪除有來源數據。--♠白布飄揚§§ 2010年3月10日 (三) 14:13 (UTC)

卻君所請,其由如下。—J.Wong 2010年3月13日 (六) 09:23 (UTC)
(!)意見,不可能這樣保護,參見維基百科:頁面保護方針。如果您認為有用戶違反方針,可向管理員反映。同時,中立的觀點是維基百科/媒體的基本規則,您的編輯不時惹來爭議,您可考慮坦承考慮對方/其他人立場和觀點,並在用戶討論頁作出討論,這樣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3月12日 (五) 03:25 (UTC)
現在似乎是該用戶有意找我麻煩,而不是什麼惹來爭議的問題,而且這裏不是討論的地方。Player23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10:42 (UTC)
為數不鮮,又難斷之毀文,恕難從命,請與之共議是事。—J.Wong 2010年3月13日 (六) 13:32 (UTC)
  • 臨時全保護,近期有多個匿名用戶作出破壞性編輯,包括添加不實數據及無故大量刪除內容。--森里螢一 2010年3月11日 (四) 06:44 (UTC)

臨時,類別:全保護爭議,原因:有用戶堅持更改條目名稱並使用不當程序及不理會在其用戶討論頁的留言。--〖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3月8日 (一) 07:15 (UTC)

臨時,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匿名用戶添加不實數據--♠白布飄揚§§ 2010年3月10日 (三) 14:02 (UTC)

臨時,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匿名用戶添加不實數據--♠白布飄揚§§ 2010年3月10日 (三) 14:04 (UTC)

察其史,毀文之狀,距今三日,可謂止矣。遂卻所請,並請留神。再有者,斯請報此。—J.Wong 2010年3月13日 (六) 09:20 (UTC)

臨時,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也是匿名用戶添加不實數據、刪除有來源數據。--♠白布飄揚§§ 2010年3月10日 (三) 14:13 (UTC)

卻君所請,其由如下。—J.Wong 2010年3月13日 (六) 09:23 (UTC)
(!)意見,不可能這樣保護,參見維基百科:頁面保護方針。如果您認為有用戶違反方針,可向管理員反映。同時,中立的觀點是維基百科/媒體的基本規則,您的編輯不時惹來爭議,您可考慮坦承考慮對方/其他人立場和觀點,並在用戶討論頁作出討論,這樣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3月12日 (五) 03:25 (UTC)
現在似乎是該用戶有意找我麻煩,而不是什麼惹來爭議的問題,而且這裏不是討論的地方。Player23 (留言) 2010年3月12日 (五) 10:42 (UTC)
為數不鮮,又難斷之毀文,恕難從命,請與之共議是事。—J.Wong 2010年3月13日 (六) 13:32 (UTC)
  • 臨時全保護,近期有多個匿名用戶作出破壞性編輯,包括添加不實數據及無故大量刪除內容。--森里螢一 2010年3月11日 (四) 06:44 (UTC)

臨時,類別:半保護破壞,原因:數個匿名用戶破壞:添加不實數據。--♠白布飄揚§§ 2010年3月10日 (三) 13:38 (UTC)

,類別:半保護高風險模板,原因:即使不於首頁使用,也應該半保護而防止本模板被破壞。--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17日 (三) 10:10 (UTC)

鏈入頁面數不足半保護。--Kegns 2010年3月18日 (四) 18:03 (UTC)

臨時,類別:全保護破壞,原因:用戶本人經常移去討論,不合乎維基方針--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17日 (三) 10:08 (UTC)

目前有兩名維基人正進行編輯戰,希望可以進入全保護。--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3月25日 (四) 09:47 (UTC)

不限期全保護。--Kegns 2010年3月27日 (六) 15:24 (UTC)

臨時,類別:白紙保護,原因:多次被刪除的條目,建議白紙保護最小一個月。--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26日 (五) 06:36 (UTC)

兩次刪除,相隔甚遠,可予以監視。--Kegns 2010年3月27日 (六) 15:26 (UTC)

永久,類別:半保護,原因:半保護,首頁--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29日 (一) 06:09 (UTC)

長期全保護--Kegns 2010年3月29日 (一) 14: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