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東
李惠東(1962年9月—),山東泰安人,男,回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1985年9月參加工作,1996年2月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武漢水利電力學院動力系電廠化學專業本科畢業,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核材料專業碩士畢業,北京科技大學金屬腐蝕與防護專業博士學位。民革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常委;民革山東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第十屆委員會副主委;民革泰安市第二屆委員會委員,第三屆委員會副主委,第四屆委員會主委。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省第八屆政協委員。
1978年10月,在武漢水利電力學院動力系電廠化學專業學習。1982年7月,在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核材料專業讀碩士研究生。1985年9月,任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反應堆工程研究所團總支副書記。1990年9月,在北京科技大學金屬腐蝕與防護專業讀博士研究生。
1994年7月,任山東礦業學院科研處副處長。1997年12月,任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副市長。2005年2月,任民革中央副秘書長、副秘書長兼調研部部長。2008年11月,任民革中央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2016年7月,任民革中央秘書長。2016年12月,當選為民革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副主席[1]。
2013年,當選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山東地區代表[2]。2018年1月,當選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3]。
參考文獻
- ^ 李惠东当选为民革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澎湃新聞. [2016-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29).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李惠东.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6).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 網易. [2018-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