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厚
生平
刘秉厚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丁未科二甲第六十六名进士。咸丰年间任贵州司主事,同治三年(1864年)升江南道监察御史,官至户部掌印给事中。曾对审理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案的张之万进行参劾。[1]
参考资料
- ^ “派审之员去江宁日久,到目前尚无端绪,凭任该犯游供,含混拟结。”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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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秉厚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丁未科二甲第六十六名进士。咸丰年间任贵州司主事,同治三年(1864年)升江南道监察御史,官至户部掌印给事中。曾对审理两江总督马新贻遇刺案的张之万进行参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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